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新规定要求不低于15%。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在此之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常为20%或更高。此次调整将首付比例下调至15%,意味着购房者需要支付的首付金额将减少,这将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提高购房者的购买力。
同时,通知还规定,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这是为了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适度调控,防止市场过热和投机炒房。
各省级分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将根据城市政府的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的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这意味着不同城市的首付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以适应各自市场的实际情况。
总之,此次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将有助于降低购房门槛,提高购房者的购买力,同时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适度调控。这将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