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项举措”促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建平台。在各镇(街)司法所、区工会、妇联、残联、区人社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家,在区司法局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区首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是调资源。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团”,引导全区136名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活动,要求每人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以上。
三是开绿道。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劳动报酬及交通事故等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再审查受援条件。2023年,全区共办理各类法援案件868件,接受群众来电来访855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99.56万元。
四是广宣传。参与录制电台《以案说法》节目,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和11·9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结合“法律六进”、“四进社区”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咨询和辅导,派发《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资料10万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