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天津电动车迎来“2大变化”,事关上路和处罚,车主注意

电动车小行家 2024-05-12 21: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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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想要安全出行,管理是必不可少,而管理必然会对车主有一定程度影响,现在各地开始对于电动车都加强管理,作为车主及时关注当地管理举措,十分有必要,今天小行家来分享,在5月9日,天津电动车迎来“2大变化”,事关上路和处罚,车主注意!

事关上路的变化:5月9日,安装黄色号牌电动二轮车禁止上路

之前为大家分享,天津对于超标电动三轮车设置过渡期,可以继续使用3年,但天津超标电动二轮车并没有这样的待遇,天津交警在2024年5月9日再次提醒:自5月9日起,安装临时黄色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

小行家也总结几个,车主需要注意的:

1、 继续骑行“黄牌”电动自行车,将依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

2、 骑行无牌电动车,也将会面临警告或罚款处罚;

3、 天津电动车上牌有两种方式,一是在207处派出所办理,而是在100家电动车带牌销售门店购车,直接登记上牌;

事关处罚的变化:5月9日,天津已执行电动车交通违法分级分类管理

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在5月8日起,公布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管理,将会按照严重违法和一般违法清单,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这也意味着,不同违法面临的处罚,将会有变化,小行家看来,这样的变化对于车主是利好,不再所有交通违法,都一味地罚款。

具体如何分类,怎么处罚,小行家把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出来,车主注意:

明确罚款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有:

1、 醉酒骑行;

2、 未构成犯罪的逃逸;

3、 骑车人未佩戴头盔;

4、 违反交规且不听劝阻;

5、 进入高速或快速路等;

明确警告或罚款的一般违法行为有:

1、 骑电动车逆行;

2、 未悬挂号牌;

3、 未在最右侧行驶;

4、 乘车人未佩戴头盔;

5、 加装遮阳伞等装置;

6、 黄牌超标二轮车上路;

以上就是5月9日已经执行的交通违法分级分类的处罚管理,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一定要避免。

总结:

天津电动车的“2大变化”,其实都是对于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完善,围绕“号牌”,主要明确第一要有号牌,第二过渡期已经结束的临时号牌,不能继续使用,车辆也将禁止上路,这一点其实已经预热很久,相信大部分车主已经知晓,从5月9日起,注意避免即可。

而关于分级分类管理交通违法行为,这种做法是比较有创新性的,目前采纳的地方并不多,而这样的做法对于车主是利好,它可以更具体细化交通违法,以后果严重程度来对于车主处罚,更合理,小行家也觉得,这是各地都可以借鉴的管理方式。

那么,对于天津电动车的“2大变化”,各位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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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3 15:48

    也抓一抓汽车吧,转向转弯不打转向灯;转弯不减速不避让行人;远光狗无处不在。

  • 2024-05-13 15:12

    没有限速啊?主要还是速度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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