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来君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云南交通执法人员“碰瓷”式执法事件也才过去几天,影响尚未消除,没想到如今又出现便衣警察驾驶警车在高速别停私家车的事件了,导致公职人员的行为再次受到外界的强烈质疑。
有网友更是犀利评论:“权利一旦落入流氓手中,将后患无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5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当天,一辆黑色轿车正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一辆印有“公安”二字的警车从右侧窜了出来,并开始响喇叭,试图超车,示意黑色轿车避让,可由于前方有两辆货车,加上黑色轿车没有避让,导致警车超车失败。
随后,警车开始响起警笛声,并加快上前想要别停私家车。
看见警车示意自己停下,等超过了货车后,黑色轿车只好乖乖靠右停在了应急车道上,而警车也很快停在前面,车上的便衣人员便下车,径直向私家车走来。
一下车,便衣人员便掏出自己的证件展示给私家车车主看,证明自己是警察的身份。
随后,便大声喊道:“你没看公车吗?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
私家车车主则称自己当时没有看到!
便衣警察根本不理会私家车车主的解释,继续用强硬的语气说道:“你涉嫌危险别车!”
私家车车主反问道:“我怎么危险别车啦?”
眼看私家车车主不承认,便衣警察继续大声嚷嚷道:“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能不能好好配合?”
私家车车主则表示自己在好好配合!
很快,这段视频就曝光了,瞬间引起网友们的热议和不满。
不少网友认为便衣警察涉嫌公报私仇,报复性执法!
一击激起千层浪,此事很快就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关注,并争相报道。
很快,眼尖的网友就从视频中认出了这辆公车的车牌是鄂D开头的,也就是说,属于湖北荆州市的。
于是记者立马联系上了湖北高速交警三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称已经向荆州当地警方反映情况,正在调查核实。
5月14日,经多方调查核实,确认该警车为荆州市松滋市公安局,而两名便衣人员是在职民警。
对于两名民警的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律师事务所付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该警车是在私家车未让车的前提下,才开始鸣笛的,显然不是在执行公务。
而后又拦停私家车进行检查,显然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了。
随着事情越闹越大,外界非议不断,群情激愤,两名便衣警察的行为彻底触犯了众怒。
荆州市12345热线工作人员称当地已经成立了调查专班,将对此事展开调查,有了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公布。
另外,有记者也将此事反映到了湖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对方称已经受理此事,正在核查中,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
要知道,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执法时,是需要身穿制服,且必须出示证件,开公车还需要鸣笛。
然而,涉事人员不但没有身穿制服,还直接在高速拦车,此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上两人并非交警,居然拦截私家车进行检查,其执法行为显然不规范。
而且根据《交通安全法》第69条规定,除了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紧急公务时可以拦截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为此,不少网友纷纷涌进平安荆州的官方账号评论区,询问涉事人员该如何处理?
还有网友嘲讽道:“在荆州开车需要注意什么?遇到警察用不用熄火?”
随着网络舆论压力的增大,以及关注度的持续提升,相信调查组很快就会将此事调查清楚,从而从严从重处罚,让涉事人员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以儆效尤。
由于此事影响重大,所以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湖北省公安厅、荆州公安、调查组等皆已介入,如果一经查实,涉事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公报私仇”等行为,恐怕工作不保了。
当然,至于涉事人员最后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希望通过此事,执法人员能够引以为戒,不要滥用职权,更不能公报私仇,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审判,人民的监督。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时刻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百姓谋福利,才能够得到大众的认可和肯定。
调查清楚,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如果情况属实,严惩不贷,开除公职,否则后患无穷。
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如果需要特种车辆道路优先权,必须要拉响警笛的,不响的跟普通车辆没区别
高速迫停车辆是非常危险的交通危险行为,除非是警察追捕严重刑事疑犯,按文章当事警察也并非执行紧急公务,离追捕重犯更不搭边,上级公安机关必须要严肃追责。
滥用职权
30天事情都凉了。
害群之马开除公职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件事,居然要30个工作日来查!这效率[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如果是刑事案件,那要多久呢?
有没可能是:从严追责小客车
这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尤其是警察,属于知法犯法,应该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最低最低也应该是开除加判刑吧。
很多滥权违规了,异市没权执法当地市,需有当地配合,不是交通部门没权查驾驶证,便衣不能鸣警号,如果只是普通社区民警,更加不需要他们异地执法,顺带查查是否公车私用
必须撤职查办
不是执法不规范问题!而是这是危险行为,万一后方车辆追尾怎么办?
就这么简单的事情到现在还没调查清楚
没急事的话,直接就开除了,性质在这里摆着。
便衣民警有紧急情况,私家车在警车鸣笛的情况下拒不让行,民警不得已才拦停,属于处置不当,应严肃批评
全国人民都在等待结果。公职人员涉嫌乱用权利,应该由纪委介入
“警车是在私家车未让车的前提下,才开始鸣笛的,显然不是在执行公务。 而后又拦停私家车进行检查,显然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了。”——职业不是你为所欲为的本钱!
这种工作作风说明平时的工作中早就霸道惯了,只是没想到会引起众怒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当前面有大车时…私家车这样处理是对的!
私家车即没有违章又没有违法,你凭什么逼停人家车,在高速上难道你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吗,不要仗着有执法权就可以乱来
一定严惩后再开除。
在职民警怎么有纹身???千万不要解释说曾经是卧底啊[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还需要3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调查,变成冷饭了
执行公务,紧急完全可以从应急车道过去,完全没必要这样[笑着哭] 这下好了吧
一定要开除
这种嚣张跋扈的人员不是个例,而是普遍
严惩不贷
要三十天才给答复?
一个公关文案需要30天?你家的公关也可以不要了。
滥用职权,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执法没什么关系
在湖北高速开车路遇警车必须随时随地立即熄火,是熄火不是刹车,是直接熄火
调子太高了吧。在我大湖南,我遇到过一次公安的公务车辆,是台小车,人家主动退让给我让路,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这才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人家当时又不执行紧急公务,让一让无所谓的。像他们这样何必呢
好[握手][握手]一查到底[握手][握手][握手]
违法行为就该负法律责任,尤其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这样的公职人员应该清除出公职队伍,否则无法实现公平正义法制。
高速最右边的是应急通道,此车如果是执行公务可走应急车道。在高速上执法权只有高速交警有权,其他警种只有特殊任务时有权执法。这两个人好像不懂法,认为高速是他家的。不穿警服,不是交警,不是国安警察。不是缉毒警察。哪来的威风。鸣警笛,示意别停车辆,出示工作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哪一项是依法行政。你有个警车一个工作证就老和尚大伞了!
开除公职[汗]
注意这是违法行为
停职调查一样有工资。
如有紧急案情,哪来时间下来拦车!绝对耍威风而已,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一天就能清楚的事……要等30天?高速违法行为……重罪呀!
请顺带吊销他驾驶证
高速公路是不准随意拦车的,何况还不是高速交警,普通公安局的车只能锁定抓捕犯罪嫌疑人车辆时,可以拦停,其余都不可以,何况是在高速公路,这种情况必须清除出公安队伍,否则后患无穷,再说了公职人员是不准纹身的
这种事需要三十个工作日
没有行车记录仪的车主瑟瑟发抖没[得瑟]
不是高速交警难道在高速上有权执法吗?
这货不是交警,凭什么查驾驶证和行车证?
30个工作日,早就忘了[笑着哭][笑着哭]标准的冷处理[呲牙笑][呲牙笑]
碰到过下半夜查酒驾,警车加速开到我车前逼停,才开警报,差点撞上
等看处理结果。
不是开除公职那么简单的事了,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有记者也将此事反映到了湖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对方称已经受理此事,正在核查中,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有视频,有证据,有真相,居然要30天时间去调查,)这是工作效率问题还是有什么猫腻[???]
知法犯法,不知如何处理?你真给湖北人长脸了。
认真查查吧,如果确实因为公事,还可以有的理解,如果是因为彰显霸道,那就要好好处理了,不然的话,百姓高速公路行驶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两粒老鼠屎
遇到执勤中的警车救护车等,前车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让行,执勤车闯红灯时也要在安全情况下闯,如发生车祸,执勤车全责,
大意失荆州
竟然需要30个工作日即1个半月来处理?
这个是涉嫌蒙杀,从严处理
滥用职权,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
他们在等舆情过后淡化处理
对执法队伍的监管应该采取严格手段
30个工作日,办事效率太低[点赞]
以旦出了事故,伤了人算交通事故还是刑事案件?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能爆光两位警察身份吗?不要又用辅警来代替
这俩货是日本人
在高速路上的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了,而且停车后又没有及时做到警示安全措施。
荆州让行,,,,
终于有了一个真实的身份证🪪。点赞👍
30个工作日才答复?!工作效率非常高!
有权不用过后作废,能发飙当然要发飙啦!
以权欺人,出头就打
按规章制度处理就好
到底是谁危险别车[静静吃瓜]
最后多半,发表道歉,取得谅解,给予警告处分(顶多降职调离原岗位)
问问那边交警,这个谁的过错?私家车要扣分吗
网络社会任何问题总会被放大处理,希望政府公平公正处理,不能被网络舆论左右
没有下文的
他能停下来扯屁,就说明他不急,用紧急执行公务来堵网友的嘴有用吗
这么清楚明了的事要等三十个工作日才有答案?
说下我的猜测:开警车是由于时间紧迫,而且当时警队内恰巧没有普通车辆了;开车便衣对车辆内部不熟悉,本打算鸣笛示意左侧车辆让行,结果误触了警报灯;当靠近左侧车辆时,发觉司机有点像通缉人员,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拦截车辆,例行检查。
有点像小时候的港片,扒警服吧
为什么要等到30个工作日以后来回答?
遇上好警察了,很幸运,没有拘留你。
这种人不配为人民服务,必须清出警察队伍。
4400的古驰,还有纹身,月入过万的我都不舍得买!!!
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就是那个屁
复制了一哥们的:事实是时间紧迫,而且当时警队内恰巧没有普通车辆了;开车便衣对车辆内部不熟悉,本打算鸣笛,结果误触了警报灯;同时靠近前方车辆时,发觉司机有点像通缉犯,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拦截车辆,例行检查。
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呲牙笑]
行驶过程中并没有鸣警笛,我开车路上碰到这些车该超就超。
就不能三天出结果吗?
论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身为警察,这些交通普法都不懂?
警车确有任务,走应急车道通过就是了,多简单的事,还加什么塞呀?搞不懂你们想干什么?
看看穿的上衣,右手上臂内侧。我其实并未注意到,还是抖音好啊!
有纹身
清除流氓出公安队伍,还公安系统一个净土。
这种人并不符合人民警察条件,辞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