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带图解流程
身为财务会计人员,对于新版电子税务局办税操作指引,要熟练掌握,这样一来,每月纳税申报工作不迷路!前面几篇也陆续跟大家分享了新版电子税务局其他业务的申报操作指引,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具体见下文!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操作流程
一、业务场景
纳税人缴纳税款或收到退还税款时可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税费缴纳功能的缴款成功界面→推荐业务【去办理】→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界面,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或完税证明(文书式)。
(一)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
选择查询方式为税(费)属期或缴(退)款时间,选择查询日期起止。
可点击【展开】展示更多查询条件,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查询。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缴纳税款或收到国库退还税款后,需要转开税收完税证明的:“是否代扣代缴、委托代征”选择‘否’,“是否补打”选择‘否’ 。
纳税人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的税款(如保险公司代 收代缴车船税),需要换开正式完税证明的:“是否代扣代缴、委托代征”选择‘是’,“是否补打”选择‘否’ ,并选择“扣缴人、委托方” 。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完税证明,需要补开完税证明的(《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是否补打”选择“是” 。
对同一笔税费只能进行一次“换开”或“转开”,已经“换开”或“转开”的,只能进行补开,即“是否补打”只能选择“是” 。
点击【查询】,显示可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勾选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纳税人可以选择直接开具或预览后开具。
开具成功后,纳税人可以下载及打印完税证明。
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如下:
(二)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
纳税人申请对连续期间的纳税情况汇总开具完税证明的,可选择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但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不得作为记账或抵扣凭证。
选择查询方式为税(费)属期或缴(退)款时间,选择查询日期起止。
点击【展开】,可选择开具类型为明细或汇总。
点击【查询】,显示可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勾选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凭证信息。
纳税人可以选择直接开具或预览后开具。
开具成功后,纳税人可以下载及打印完税证明。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如下: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税款所属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缴(退)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开具),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