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260公里要320元,乘客称车费太贵了?

青岛看窗 2024-04-03 03:00:49

3月10日,江苏苏州网约车司机将两名男乘客送到260公里外的目的地盐城后,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嫌贵,网约车也非常激动,他大声叫了起来,说:“260公里的路程,我收你320元,多不多?我靠这个养家,你就上平台投诉我!”

视频被传到网络上后,引起网友们一片哗然,几乎一边倒支持网约车司机朱先生,声援他这钱收得一点也不多,甚至是亏本的买卖。因为网约车司机如果回苏州的话。有热心网友还给朱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是在盐城,起步里程是9块钱3公里,超过这个数,是2.1元每公里,260公里就要500多元了。

事后,网约车司机朱先生透露,那天他本是回连云港老家看望在读书的女儿,因为盐城在苏州和连云港中间,就顺便就接了一个去盐城的顺风车单。当时顾客上车后,说两人不在一个目的地,另一人还要去5公里外的地方。但是到了目的地,朱先生一查还有27公里,朱先生就表示,路程太远不能免费送。于是,顾客就表示,320元车费太贵了,他就情绪激动地喊了起来。

其实按照正常情况,人首先要诚信,因为顾客首先没有说出实情,两个目的地相距27公里,而不是5公里,既然超出5公里的协商范围,顾客理应要另外付款。其次,260公里320块钱实在不贵,两位顾客也就是占了顺风车的便宜,不然500块钱也不止,这些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

张律师,针对网约车司机,请您从法律角度发表一下您的观点。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我认为260公里320元一点也不贵,甚至可以说很便宜。从法律上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所以,网约车司机的价格属于市场行为,不存在违规现象,收320元不存违规行为。而且,两位顾客在打车时,是通过网约平台打车,事先已经明示价格,到达目的地才表示车费太贵,那就有失诚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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