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认罪!”2015年,四川一18岁小伙因24支玩具枪而被判无期徒刑……在法庭上他这样对法官说道,那他最终结局如何呢?1996年4月,刘大蔚出生在四川达州的一个普通家庭里,从小他就对军事、武器之类的东西特别感兴趣,而他最喜欢的游戏则是用仿真枪打气球。从他4岁开始家里各种各样的玩具枪就不断增加,然而刘大蔚却是觉得不过瘾,因为这些枪模太过粗糙,一点都没有真枪的感觉。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参军入伍,因为在部队里他可以摸到真枪。2013年的一天刘大蔚在路边看到了卖仿真枪的小广告,随即他立刻记下了上面的号码,回家之后急不可耐的拨通了这个电话。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的发货地点竟然在台湾,接着对方又告诉他由于运成输本比较高,所以不能买的太少。刘大蔚也知道家里经济情况不好,在同父母商量了之后他决定外出打工攒钱买枪。在外面奔波了三年之后刘大蔚以三万元的价格从他们手中了24支仿真枪。他的父母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也没说什么,毕竟儿子用的都是自己的钱。母亲胡国继有些不放心,还专门看了看儿子买枪的网站,就见上面写着“游戏BB枪”。当时他们想着既然能在网上公开售卖那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远超了他们的预料。一天刘行中在里地干活时,突然接了一个来自福建泉州警方的电话。在电话那头警方先是亮明了身份,接着又问道:“你是刘大蔚的父亲么?”在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电话另一头随即说道:“你的儿子涉嫌走私枪支已经被我们抓捕,请你立刻赶到泉州配合我们调查。”
听到这里刘行中也是被吓得一哆嗦,自己儿子怎么就和走私枪支扯上关系了了呢?来不及多想他火速赶往了泉州。刚一见面他就询问民警这是怎么一回事,就见民警指着旁边的一堆仿真枪说道:“你看看你儿子买的哪是什么玩具枪,都是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啊!”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枪口动能比小于1.8焦,大于0.16焦的,都被认定为仿真枪。而根据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2014年9月出具的《枪支、弹药鉴定书》显示,送检24支枪形物,有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不久之后警方就以“涉嫌走私武器弹药”为罪名的对刘大蔚实施了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在得知儿子被判无期徒刑之后刘行中夫妻万念俱灰,而刘大蔚则是不服判决随即提起了上诉。2015年8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维持原判。听到这个结果的瞬间被告席上的刘大蔚如遭雷击瘫倒在了椅子上。
随即他又站了起来歇斯底里的向着法官喊道:“请用我买的枪枪毙我,如果能打死我,我就认罪!”警方当然不会同意这个做法,随即刘大蔚被关押进了泉州看守所。而这起案件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许多网友都觉得法院处罚过重纷纷为刘大蔚求情。终于在2016年10月,事情出现了转机,2016年10月1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后认为原审量刑明显不当,遂依法作出决定,再审此案。2018年8月10日,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再审开庭。这次刘大蔚和父母都做足了准备,在多重证据之下最终,法院撤销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2021年刘大蔚刑满释放,26岁的他终于再次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