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大木厂镇中心学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被行政处罚

晨曦微露的写意 2024-08-21 13:00:48

信用中国(湖北)官网截图

信用中国(湖北)官网获悉:房县大木厂镇中心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3256826696168;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被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你单位使用含有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黄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之规定。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房县市监处罚﹝2024﹞221号,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16。

信用信息公开显示:房县大木厂镇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 蔡光义;地址 房县大木厂镇大木街村2组;开办资金(万元) 875;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举办单位 房县教育局;审批机关 房县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信用中国(湖北)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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