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政策推动户籍改革,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东莞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政策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施行了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为那些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非莞户籍居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入户途径。
根据新政策,非莞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且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即可申请入户东莞市。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户籍选择,也进一步推动了东莞市的户籍制度改革进程。
在申请入户的过程中,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随迁。入户地址的登记顺序也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实际情况,首先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若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但工作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则可以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入户;若以上两种条件均不满足,也可以在居住证登记地址的属地园区、镇(街道)新型社区集体户入户。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便是大幅降低了现行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中居住证和社保的年限要求。以往,非莞户籍居民需要满足“双五”条件(即持有居住证和社保连续满五年)才能申请入户,而新政策则将这一要求调整为“单一”,即只需持有居住证连续满1年即可。这一变化无疑为那些长期在东莞工作生活的非莞户籍居民提供了更多便利。
此外,新政策还实行了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以及放宽了在职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为东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的来说,东莞新政策的出台,不仅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入户途径,也体现了东莞市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决心和力度。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信东莞市的户籍制度将更加合理、公平、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