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公安局公职人员入室打砸驱赶继母,内幕被爆,正在调查

自由的看闻 2024-04-01 20:47:21

3月27日,山西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山西榆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公职人员高某某和她的老公及同事入室打砸,导致其精神抑郁。

视频发布后,迅速被网友们广泛关注,无论如何,公职员“入室打砸”,事件太过敏感,而且,无辜“入室打砸”,是一种犯罪行为,再加其公职人员的身份,性质恶劣,在社会上带来很大的负面的影响。

但是,事件肯定是事出有因,到底谁对谁错,根据事件内幕的曝光,双方各有说辞。

如果刨除公职人员的身份,这起事件的背后隐藏着她们复杂的家庭背景关系,也正是因为这种家庭关系,导致了这场已经成为当日热搜话题。

事件经过

在一份来自“打砸”事件的视频里,我们可以看到以下情景。

一名身穿黑色皮衣服的女子正在一房间内手持木棍四处打砸,所打之处,玻璃,桌凳以及室内物品全部砸乱。

视频标有文字说明,称:打砸者是柳林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人员高某某,而她和高某某的关系是继母和继女的关系。

据视频发布者称,她和高某某的父亲于2018年3月登记结婚,是合法夫妻关系,2023年12月,丈夫突然去世,自己无依无靠,无法在太原打工,因此就搬回了柳林家里,但是高某某身为一名公职人员,每天到家里进行打砸,导致其精神抑郁。

从视频发布者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她和高某某是合法夫妻关系,现在就是因为房子的继承权的问题发生矛盾,导致高某某打砸室内物品,试图把她驱逐出去。

在另一段视频里,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信息,这是一份关于交警队工作人员打砸继母家事件当事人的回应。

高某某的丈夫提供了以下信息:他们所砸的房屋不属于继母所有,继母没有得到允许私自把租客赶走,因此双方协商出现矛盾。

之前,他的岳父和岳母离婚的时候,法院已经判决这个房子属于他的媳妇所有,但是继母不承认高某某的法律继承权,因此,这就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砸自己的房子,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另外,高某某父亲去世时,继母从来就没有关心,办完葬礼后,就和左邻右舍人说这套房子是她的。

从当事双方提供的信息,一是继母和高某某父亲是合法夫妻,二是房子的继承权是高某某的,三是继母并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

当然,这只是双方各自的说辞,目前双方所述内容是否属实,还没有官方消息。

可以确定的是:高某某确实是柳林县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

目前在城区三中队任职,柳林县公安局已经在调查此事件,新黄河记者多次联系高某某,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此事件在网上发布后,因为事件涉及公职人员“入室打砸”的敏感性被迅速传播,同时,也被网友高度关注,很多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分歧很大。

第一种观点:家庭纠纷,不能因为工作单位就道德绑架,个钟缘由也许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有了工作单位就怕东怕西,如果继母故意霸占财产呢?

事件和啥身份没有关系,这就是继母和继母之间的矛盾。

和工作无关,家务事网友没有权利乱喷,难道交警大队的家务事就由不得自己吗?

第二种看法:后妈也是妈,有什么矛盾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解决也不能使用暴力。

你自己的人民币如果损坏也是违法,不管是谁的财产,都不应该砸,如果有纠纷就法律解决。

无论是什么原因,打砸就是不对,况且身为公职人员,切勿不要把“霸道”带回家庭。

写在后面

对于此事件,网友们意见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财产归属和公职人员做法两个问题上。

首先,既然高某某父母离婚时,如果法律已经判决房屋继承权就是她本人,继母在没有经过同意后就没有权利入住,这是很明确的问题。

其次,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更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这粗暴的态度来解决。

当事人说“自己砸自己的东西和他人无关”,这句话说得似乎有道理但是经不起严谨推敲,因为“打砸”的背后是什么?是对继母的野蛮驱逐,并不是仅仅“砸自己的东西”这么简单,因此,高某某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

众多网友都知道应该走法律程序,何况公职人员呢?

另外,继母如果没有继承房屋的权利,无论使用任何方法也是不可能拥有这套房子的使用权的,即使他们是合法夫妻,但是这套房子也是他们的婚前财产,继母既然和高某某父亲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可以依据法律对应得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平民百姓,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都要用法律来解决,任何一方的野蛮都无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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