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孔天骄)8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时指出,《指导意见》放宽了共济范围,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中国网直播截图
黄华波介绍,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此外,《指导意见》还扩大了共济地域。第一步是力争在今年年底之前将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提高报销比例就可以,不用这么麻烦[笑着哭][笑着哭]
那又怎么证明他是我的亲人?
一个月78块,够付一个专家号不?
统筹金额3500太少了
我户口迁入婆家了,又没出生证,不会要我提供我妈妈是我妈的证据吧[捂脸哭]我还真不知道如何提供
个人账户太少了, 自己都不够用!
俺尽最大力量努力不让自己生病就是生病也不麻烦国家和医院
要提供爸爸是爸爸妈妈是妈妈
这是职工!那农民呢????
每个月返个人的那点给娃买药都不够,没有余额用[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只能用个人账户的余额,不能报销,是这个意思吗
不如扩大报销医药品类
用了之后,不是有病例显示,如果后期买商业保险,自己没得过病的,显示有用过,有买过药的怎么办
我自己的都不够我用,月月光
用不了,老公上海社保,娃是浙江户口
就是说,单位越好。给家里人用,越划算呗[捂脸哭][捂脸哭]。
为什么出了市都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