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和家属一起去吃晚饭,在下电梯时家属突然不说话了,还以为有什么事了。过了两分钟,家属说看到单位的谁谁和谁谁了。
我说,一个单位的同事看见了,有啥不正常的,咋不说话呢?还挺纳闷的。
没过多久,家属和我说,不是这么回事。是单位的一男同事和一女同事,是他们两个不好意思,主动回避了,这就没法打招呼了。
都一个单位,见面打个招呼不很正常吗,为什么要回避呢?回避反而显得尴尬。因为我不熟悉他们,家属早就发现他们俩了,有说有笑,搂搂抱抱的,整的好近乎。
“他俩是在处对象吗”?没明确公开,如果是处对象他们就不会回避了。不处对象如此亲密那就是问题了,我说。
没听说他俩处对象的事。不是处对象,搞这些小动作,难免就让人怀疑了,还有整的这一出更是让人怀疑。都是成年人了,这有什么,处对象就大大方方的,不是处对象就保持距离,就不可有如此亲密行为。
经了解得知,他俩还真不是处对象,男士都已有孩子了。不是处对象两人单独活动,又如此亲近亲密,确实值得怀疑。是什么关系尽管没公开,但在公共场合两人尽敢搂抱在一起,说明他们关系也不一般。
作为同事关系友好无可厚非,但作为异性如此举动,不太合适。如果是处对象,也没问题,但如果是处对象的话,就要更阳光些,有啥见不得人的,既然在公共场合活动,那还能怕见人吗,还怕见本单位的人吗?
如此这样的行为,恐怕被看见或知道的估计并非我家属一人,据说也早有传闻。不怪有人爱“八卦”,其实有些“八卦”也并非捕风捉影,就像这对同事,整得这一出就给人创造了“八封”素材,这还怕人家说吗?
大家常说,要自尊自爱,是很有道理的,而且是体现在方方面面的,不仅是在单位有模有样的,在外更是这样,尤其是异性的接触,特别是已婚人士异性方面的接触,更要格外注意。不是说不能单独活动,但在一起活动一定是有分寸的,这与工作接触是两码事。
堂堂正正,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要给人一种神秘感,做一些让人怀疑的事情。或许有人说,这是人家的私事,管这事干吗?不是管与不管的事,这是看到了,而且是熟悉的人,有必要为其扯扯袖子,拍拍肩膀,不然的话等其犯错误了,自己心中也有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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