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华能集团2024年光伏组件(第二批)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布,本次框架协议预估采购总容量15GW。
本次框架协议分3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专用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2.2标段1、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TPRI之一的认证。标段3: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TPRI之一的认证;若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未取得BC产品认证,则投标人承诺在供货前提供BC产品认证。
2.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关规定。
2.4供货业绩:
标段1、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签约总容量不少于2GW,需提供相关证明(销售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等)。
标段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签约异质结组件总 容量不少于300MW。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项目业绩 清单、销售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15时00分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