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就曾被处分,临沂市一原副市长被捕!

海运仓内参 2024-04-12 06:45:18

4月11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临沂市原副市长马崑被捕。据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马崑于2023年9月被通报落马。今年3月5日,他的违纪违法详情得到披露,并被有关部门通报“双开”。经查,马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崑 资料图

当时,对于马崑的所作所为,纪检监察部门评价称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简历显示:马崑,男,汉族,1959年1月生,山东莒县人, 197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在担任临沂市副市长之前,他曾任临沂市费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沂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10年12月,他获任临沂市副市长,后任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落马之前,马崑就曾因为其他原因,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该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通报提到了“沂水县为应对环保督察,为违法企业补办相关手续问题”。

据通报:山东省环保厅工作不严谨,对不符合化工集中区认定条件的沂水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出具的审查意见不规范。临沂市政府对沂水县上报文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出具证明文件。沂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致使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不符合沂水经济开发区现有产业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情况下,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危化品项目。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临沂市高铁片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马崑(时任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另有4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马崑曾任副市长的临沂市,去年下半年,刚有一名市委原常委被判刑。2023年10月31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沂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行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行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行华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上半年至2021年7月,被告人王行华利用担任苍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长,临沂市罗庄区委书记,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36万余元,其中109.9596万元系未遂。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新闻、澎湃新闻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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