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盗”必抓!眉山高新公安破获多起盗窃案!

林林在眉山 2024-08-30 16:02:36

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眉山高新公安分局紧盯群众关切的民生小案,连续破获多起侵财类案件。

近日,象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宿舍财务频繁失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张某(男,27岁,眉山市青神县人),并迅速将其捉拿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自2024年7月以来多次在某公寓某宿舍盗窃现金数千元。经审讯,张某对其多次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多次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不见了!”8月12日象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周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农家乐的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辅警前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周边群众以及调取沿途门店和路口的监控录像,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并将其捉拿归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胡某某(男,尚义镇人)于8月9日在某农家乐附近盗窃1辆电瓶车。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近日,象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反映其自行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调取周边的公共视频,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锁定了嫌疑人汪某某,并迅速将其绳之以法。

经查:违法行为人汪某某(男,38岁,东坡区人)于8月7日,在某公司外面盗窃1辆自行车。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汪某明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汪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4年4月20日,侯某某将自己的QQ账号出售给四川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使用权一并转让。近日,四川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候某某通过QQ账号申诉,将自己QQ账号自行找回,重新占为己有后报警。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在确认了侯某某犯罪事实后,将其抓获到案。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候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候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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