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至29日,来自联合国附属国际水域深海采矿监管机构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的36个成员国的代表,在牙买加金斯敦举行会谈,这次会谈的焦点问题是是否要修改目前仍处于草案阶段的《深海采矿法规》。
一旦各成员国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该法案,那么届时各成员国将有权利在规定的国际水域中进行海底勘探研究,和海底矿产资源的开采。
在谈论深海采矿和这次会谈的情况之前,有必要说一下这个此次主持会议的机构,该机构是所属于联合国,负责监管深海采矿活动的一个监管机构——国际海底管理局(international seabed authority),关于这个机构的来历可以追溯至1982年。
1982年经各成员国讨论协商一致同意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并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该法案规定了各个成员国勘探研究海洋,利用海洋资源以及保护海洋和沿海环境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了,“国际海洋区域”的范围,以及该区域范围内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遗产。
最新加入的国家是卢旺达,他于2023 年 5 月加入该公约,至此加入该公约的国家达 169 个。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全程参与规则制定谈判的美国并没有加入该公约,它只是一个该公约的一个观察员国。
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和 1994 年执行协议成立的一个自治机构,负责组织和控制“区域”内的活动,特别是管理“区域”内的资源。 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总部设在牙买加金斯敦,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 16 日,并于 1996 年全面投入运行。国际海底管理局(ISA)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提供必要的措施,以确保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免受因该区域内的采矿活动而产生的有害影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所有各方都是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成员。 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财务委员会、法律和技术委员会(LTC)和秘书处。大会由所有 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成员组成,并有权:
· 制定总体政策;
· 制定 国际海底管理局(ISA) 的预算;
· 经理事会通过后,批准管理“区域”内探矿、勘探和开采活动的规则、条例和程序;
· 审查秘书长关于国际海底管理局(ISA)工作的年度报告,为成员提供评论和提出相关建议的机会。
理事会由大会选出的 36 名成员组成,分别代表:
· 属于区域(A 组)矿产类别生产的商品的主要消费者或净进口国的缔约国;
· 直接或通过其国民为准备和开展“区域”内活动进行最大投资的缔约国(B 组);
· 属于“区域”内各类矿产主要净出口国的缔约国,包括至少两个其此类矿产出口对其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发展中国家(C组);
· 代表特殊利益的发展中国家政党(D组);
· 和全体理事会成员(E 组)按照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任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大会制定的总体政策制定具体政策,并监督和协调区域制度的实施。
法律和技术委员会(LTC)由 41 名成员组成,由理事会根据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和加工、海洋学以及与海洋采矿相关的经济和/或法律事务相关的个人资格选举产生。法律和技术委员会(LTC) 审查工作计划申请,监督勘探或采矿活动,评估此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就与勘探和开采有关的所有事项向大会和理事会提供建议。
国际海底管理局(ISA)一直在制定采矿法规,这是一套规范“区域”内海洋矿物勘探、勘探和开采的规则、法规和程序。迄今为止,国际原子能机构已颁布: 《多金属结核探矿和勘探条例》(2000 年 7 月 13 日通过,2013 年 7 月 25 日更新);多金属硫化物勘查勘探条例(2010年5月7日通过); 《富钴锰铁结壳勘查勘查管理规定》(2012 年 7 月 27 日通过)。
不管是这次召开的会议还是去年7月份召开的会议,会谈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是否要对《国际海事指令》进行审查,二是讨论深海采矿的具体规则和深海采矿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后果。支持暂停采矿的国家主要有密克罗尼亚联邦,斐济,帕劳,萨摩亚(这几个国家与弯弯所谓的建交国高度重合),加拿大,新西兰,瑞士,法国;
非组织主要有深海保护联盟(DSCC,总部位于美国),绿色和平组织(总部位于美国),海洋保护基金(总部位于美国);对于采矿活动要求谨慎行事的国家有巴西,哥斯达黎加,智利,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芬兰,德国,爱尔兰,丹麦,摩洛哥,巴拿马,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瓦努阿图;支持采矿的国家主要有中国,挪威、瑙鲁、墨西哥和英国。
这两项活动的并提议暂停采矿的国家主要有与会的各方尽管经历了几番激烈的探讨,但是即使到了会议结束的最后时刻,支持方和反对方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不过最后与会国还是有收获,合并了之前讨论通过的一些法规,这对于处理后面深海采矿可能遇到的法规法规问题,能提高办事的效率。值得一提的明年7月份是规则谈判的最后期限,按照规定,届时一定要通过是否进行深海采矿的法案。
为什么参与谈论的各个国家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甚至意见截然相反呢?或许我们可从美国卡内基基金会发表的一篇名为《为什么是中国而不是美国制定深海采矿规则》的文章中窥探一二。文章中提到作为《两盒过海洋法公约》的创始成员国,中国正在主导制定国际深海海底领域的核心规则,与此同时美国并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
美国在该公约旗下的国际海底管理局(ISA)没有发言权,当中国等国家制定深海采矿的规则时,美国外交官可能会在该公约草案的空白处,疯狂的写下反对中国青睐的规则,例如这次会议中国所支持深海采矿。但是美国的反对意见没有任何作用,它只是一个观察员国,美国没有投票权。
虽然美国人在国际海底管理局(ISA)的地位比较尴尬,但是文章的作者提出了美国仍有办法限制,乃至破坏中国主导的规则的三个办法。
方法一:污名化中国深海采矿,利用媒体资源大力宣传中国已经背离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支持发展中国家合法争取自己利益的立场,中国已经成为了贪婪的海洋强国,现在的中国只是口头宣传遵守“人类的共同遗产”规范,中国现在支持深海采矿规则,其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届时法案通过后,中国会毫无顾虑的伤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方法二:支持各个国家和各种环保组织抗议深海采矿,上文提到的密克罗尼亚联邦,斐济,帕劳,萨摩亚和总部位于美国的深海保护联盟,绿色和平组织,海洋保护基金反对深海采矿的举动,就是美国在背后支持的结果。
方法三:美国要积极主动制定基于自己特殊利益的深海采矿规则。要尽快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对于方法三,有些朋友或许会觉得奇怪,为什么美国人一直都有不加入该公约的想法,为什么现在改变了。百炼刀想说的是,美国人确实一直没有加入该公约,但是美国人并没有袖手旁观,它一直有参与规则的制定,美国人没有加入,它是想别的国家遵守规则的约束,而它自己是规则的一个例外!
百炼刀这么说是有石锤证据的,今年3月24日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在其官网上刊登了一则名为《为什么美国没有加入国际水域深海采矿竞赛》的文章。文章中提到,截止文章发表的时间,包括中国在内的168个国家已经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美国显然不在其中,原因是美国的议员们认为加入该公约会损害美国的实力。
不光美国的议员老爷们有这种想法,美国的总统也有同样的想法,作为小布什总统的法律顾问—约翰.贝林格,2012年在美国参议院的一次听证会上证实小布什总统不喜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他支持该条约,说白了小布什不想遵守该条约,但希望别人遵守。
不光小布什有这样的想法,特朗普也有这样的想法,作为特朗普白宫的特别法律顾问的史蒂夫.格罗夫斯在一场听证会上做证说道:“美国人不需要任何人的许可就可以进行深海采矿,并且哪个头脑正常的商人会向某个公司每年投资几百亿美元然后再向像国际海底管理局这样的机构提交申请才能从事深海采矿?再者深海采矿是一门赔钱的生意,美国人不应该做,中国人不信,就让他干吧”。
在美国人看来,以美国现有的技术,深海采矿是一门赔钱的买卖。但中国人显然不这么认为。那中国的深海采矿进展如何呢?
百炼刀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政策法规,战略规划方面。中国早在1982年就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创始成员国,中国自动成为了该公约旗下的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成员,中国有权参与国际海洋海底采矿,海洋环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并有投票权。
目前,国际海底管理局颁发的所有的31份深海采矿合同,中国拥有5份,中国占据的合同份额在所有成员国中是最多的,2005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每年的7月11日确立为中国“航海日”。“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状态,关系国家兴衰安危。”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谈及海洋强国建设,重视海洋事业发展,强调深海海底的战略和经济意义,并积极倡导“海洋强国计划”。
在2015年,根据“整体国家安全观”的愿景,深海海底的相关内容被纳入《国家安全法》的显著位置。这些表明深海海底的研究开发在中国看来极为重要,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
中国不光是在法律法规和战略层面上重视深海海海底的开发,而且实际的进展也很喜人,中国已进行几十次远洋航行,对深海环境进行综合调查和科学研究,并获得了与“深海采矿区域”采矿活动有关的宝贵第一手知识。近些年的航行皆配备了最先进的“蛟龙”号、“潜龙三号”和“海龙三号”,帮助科研的开展。最新的载人深海潜水器,深潜记录是2022年11月10日8时12分,“奋斗者”号创造的10909米。
不光深海勘探研究中国不断突破,而且实际的深海采矿工程进展也很是喜人,今年2月14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的新闻介绍,属于中国的全球首艘深海远海绿色智能技术试验船——大洋钻探船“梦想”号已进入建造阶段。
据悉该船拥有11000米钻探能力,预计今年年底交付,我国最新研制的深海采矿车也正在进行千米海试前的准备。可以看出到2025年7月,只要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深海采矿的法案一通过,中国便能根据拿到的采矿合同,立刻进行深海采矿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