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蓉为何撺掇、贾珍为何同意,把尤二姐给了贾琏,而不自己留着?

写在名著 2024-07-10 17:00:13

把“留着”和“给贾琏”对立起来,二选一,你就错了。事实上这两者是可以兼顾的。——如果按人来说是三者兼顾、三全其“美”。

尤二姐“在先已和姐夫不妥”,同时贾蓉“同他姨娘有情”,所以贾琏才会“知与贾珍、贾蓉等素有聚麀之诮”。

贾蓉“同他姨娘有情”下面紧接了一句“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说得影影绰绰,使读者弄不清楚他俩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是在“亲亲抱抱”的阶段,还是已经滚了床单。不管怎么样,在那个时代的眼光看来,尤二姐和贾蓉肯定是不清白的。

贾蓉曾向尤二姐说:“二姨娘,你又来了,我们父亲正想你呢!”敢这样调戏,说明贾珍和尤二姐的事,已经是“过了明路”的。而敢和父亲“过了明路”的情妇调情,又是当着“丫头们”的面,可见贾珍对儿子和尤二姐,也不会一无所知。

在我们看来,这样父子聚麀、凌乱不堪,简直难以想象。但从贾珍与贾蓉的态度来看,他们却是坦然接受、并不反感。

——既然父子都能接受了,再加多一个叔叔兄弟,也“并不受到更大的委屈”。

另一方面,尤二姐和贾珍的关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贾蓉说“二姨娘,你又来了”,可见尤二姐并不是第一次到宁府通奸。这还只是说在宁府,贾珍去找尤二姐的不算。

虽然贾珍荤素不论,但能和他保持几年的关系,尤二姐就不会是刚刚成年的少女。古人普遍早婚,像傅秋芳二十三岁就是大龄剩女。尤二姐到结婚年龄却不结婚,不免要承受一些舆论压力。这一点,尤二姐知道,贾珍也不会不知道。

所以,尤二姐的婚事,即使不是迫在眉睫,也迟早是个问题。贾珍作为“金主”,当然也有责任有义务安排尤二姐的终身。

怎么安排?《金瓶梅》里张大户把丫鬟潘金莲嫁给租房子的武大郎,“大户候无人,便踅入房中与金莲厮会。武大虽一时撞见,原是他的行货,不敢声言”,在《红楼梦》里则写得隐晦:“若必定着张华带回二姐去,未免贾琏回来再花几个钱包占住,不怕张华不依”,就是贾珍给尤二姐的安排了——除非贾珍玩腻了。

现在贾珍还没有腻,尤二姐的年纪也还没到迫在眉睫的地步,不过如果有合适的,早点儿安排也好。反正给尤二姐安排了,也不影响贾珍贾蓉再去找她。

正好贾琏看上了尤二姐。正好尤二姐也看上了贾琏。正好贾琏家有“严父妒妻”,不敢娶回家去,“少不得在外居住”。这几个“正好”的结果,就一定是贾琏偷娶尤二姐之后,贾蓉可以“趁贾琏不在时好去鬼混”,贾珍也可以“去探望探望”。

“给了贾琏”并不影响贾珍与尤二姐,又能给贾蓉与尤二姐提供方便,何乐而不为?说穿了,“给了贾琏”之后的尤二姐,不是贾琏的禁脔,而是珍、蓉、琏三人的共同玩物。

多说两句吧:为什么贾琏、兴儿已经屡次警告尤二姐,尤二姐还是选择相信王熙凤、轻易被“赚入”荣国府?因为尤二姐自己“心中早已要进去同住方好”。

为什么尤二姐“心中早已要进去同住方好”?因为她不愿意继续做几个男子的共同玩物,又拒绝不了贾蓉的“鬼混”和贾珍的“探望”,除非是进入荣国府,用那深宅大院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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