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介机构不良从业行为的风险警示

友蕊义乌 2024-08-03 17:26:39

​关于中介机构不良从业行为的风险警示​关于中介机构不良从业行为的风险警示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经纪人及从业人员:

近期,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有从业人员涉嫌诈骗案件,相关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已立案受理。中介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中介机构居间促成的买卖合同中,有所谓零首付单子,有安排职业背债人购房实施团伙作案使业主房款无法按约到位,中介直接参与提供做假资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手段将他人财产占为已有,将贷款发放至买方指定账号,放款后被买方挪用,甚至中介参与分配违法所得,构成团伙合同诈骗罪骗贷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和行业造成严重恶劣的不良影响。

为此,协会要求各中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诚实守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对涉嫌所谓零首付购房者等人员严格把关,拒绝违规违法经纪活动,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市场规则,共同推动我市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义乌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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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蕊义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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