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你可听说过“流氓罪”?这个罪名1979年设立,1997年废除,历经18年之久。
为何后来国家终止“流氓罪”呢?这个罪现在又分解成了其他什么罪名呢?
1983年,有一位名叫翟曼霞的女子因为交往18个男朋友犯了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死之前,翟曼霞非常坦然说道:“性是无罪的。”
1960年,翟曼霞于出生在上海一户富裕家庭,父母是做生意的,家里条件很好,对这个女儿非常宠爱,她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
后来,翟曼霞的父亲将生意做到国外,全家人就跟着一起搬到国外生活。
当时,国外本就比我国开放,很多思想都非常开明,穿衣也比较自由,翟曼霞初时并不习惯,后来就适应了国外的生活。
转眼间,翟曼霞也到了豆蔻年华,本就继承父母的优良基因,长开后更加水灵,五官精致。
在国外生活多年的翟曼霞,早已适应这里的穿着打扮,时常梳梳着大波浪,穿着暴露且鲜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这在国外是稀疏平常的事情,人们都见怪不怪。
后来,国家改革开放,翟曼霞的父亲抓住时机回到国内重新发展生意,一家又回到故乡。
当时,虽然思想已经有所改变,在某些方面还是非常保守的,不是能一下子转变过来。
翟曼霞在国外生活惯了,即便回到国内,她仍是这么穿衣。人们经常看到她穿着短裙,浓妆艳抹走在大街上。
这在当时看来,除了某种特殊职业,良家女子是断然不会这么穿的,穿出去可是要被人指指点点的,翟曼霞不在乎,觉得穿什么是她的自由。
除此之外,翟曼霞还特别喜欢看言情小说,那种男女主感情的戏码她特别痴迷, 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她开始找男生谈恋爱。
翟曼霞所接触的教育本身就与国内不同,认为恋爱是自由的,喜欢他就勇敢在一起,不喜欢就分手,就这样,陆陆续续谈了十几个,这在国内来说可是水性杨花的标志!
不少人对翟曼霞评头品足,说她风尘,连带着说她的家人。对于这些评价,翟曼霞都不在乎,反而认为是国内的人太过古板。
男朋友谈的多其实也很正常,放在现在就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正好碰上1983年的“严打”时期,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其中就包括“流氓罪”。
当时,“流氓罪”定义太过广泛,不像如今分成了猥亵、骚扰等等,这个“严打犯罪”一出,翟曼霞立马成为被举报的对象,举报她的人还不在少数。
此前,翟曼霞穿着性感的比基尼,在河里游泳的事情更是被目击群众举报到派出所。
正好赶上这个当口,翟曼霞的这些行为可是妥妥的犯“流氓罪”,尽管她一再为自己辩解说这是她的自由,无权干涉,在国外是稀疏平常的,仍然没有用。
最终,翟曼霞被判处了死刑,生命定格在了23岁。
翟曼霞临刑前,还高喊了一句:“性是自由的。”
性是自由的吗?无可厚非,是自由的,要有一个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没有人能干涉你的自由,可你要是越过法律这个界限,那就不是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