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处于相亲阶段,就句句不离分手。还未结婚,就已想好了分手的退路,提出的条件更是直接吓退相亲对象。
浙江一女子自称38岁,兴致勃勃相亲,却惨遭相亲对象拒绝,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被拒绝。
一起来看看她提出的五个择偶条件:
1、男方晚上必须10点前回家,违规不得超过5次;
2、男方工资必须上交,每月只留1000块钱零花钱;
3、男方父母生病别让她照顾,她说那是男方的父母,男方自己去照顾,她没那个义务;
4、男方不得出轨;
5、男方的亲戚朋友别麻烦她,她不会去接触交往,因为她不喜欢社交。
另外,她对男方彩礼数额的要求是30万元。
以上五条几乎每条后面都加着同一个处理结果,如果男方违背,对不起,她都将提出分手,而且彩礼不退。
尤其第4条,如果男方违背,不但彩礼钱不退,男方还要赔偿她10万元精神损失费。
女子表示,她觉得这些要求一点都不高,如果男人连这点要求都满足不了,还结什么婚呢。
从其提出的要求来看,娶了她,不仅离婚率高,而且彩礼彻底打水漂的概率大。男人容易人财两空,而她却旱涝保收,只赚钱,不吃亏。
尤其是第三条,孝敬父母,赡养老人自古以来都是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而且,现在的法律也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而在其第三条要求中,不仅把不孝敬父母说的那么理直气壮,而且明目张胆的写进了择偶条款里。
这五条要求在该女子看来并不高,却直接吓退了与其相亲的对象。而且,被吓退的并不只是一个男人,而是几十个男人。
大家觉得这五个要求高吗?如果是你,会全部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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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中的相亲案例来源于成武融媒即成武县广播电视台,如有需要调整之处,望提醒,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