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科电)深交所创业板IPO终止。因中航科电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招股书,中航科电是一家专注于军工电子设备和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国防信息化建设为战略支撑、以国防建设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打造自主可控、技术领先、可靠稳定的高性能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军工电子设备及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产品。
军工电子设备领域,公司依托强大的定制化军工电子功能模块、整机和系统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为国防军工领域客户提供自主可控、性能可靠的定制化军工电子设备,包括加固计算机、模拟仿真设备和无线射频识别产品等。
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领域,公司承接国防军工领域零部件精密加工业务,精密加工零部件产品运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同时,公司精密加工生产能力也可为公司军工电子设备进行零部件配套,具备较强的业务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中航科电与中国信科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中国电科集团等多家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保持稳定的合作,精密加工零部件产品运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半导体设备等领域。
财务方面,于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中航科电分别实现营收约3.33亿、4.24亿以及5.31亿元人民币;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764.94万、6989.89万以及6551.69万元人民币。
部分问询问题
第一轮问询-问题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申请文件显示:(1)2014年至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159.32万元、7,408.59万元、12,328.54万元、12,228.23万元、17,628.51万元、25,666.90万元、33,255.66万元、42,448.05万元。(2)2014年至2021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47.82万元、945.67万元、967.05万元、914.82万元、1,692.18万元、2,906.92万元、3,366.61万元、5,921.44万元。报告期前发行人业务规模较小,报告期内业绩较报告期前大幅增长。(3)2020年及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同比增长1,624.19万元、3,628.57万元;其中,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毛利额分别同比增长1,055.47万元、4,618.55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额增长主要来自于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业务。(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六份框架协议四份均为外协加工/委托加工合同。
请发行人:(1)按业务类别说明报告期内业绩较报告期前大幅增长的原因,并分析相关因素的可持续性。(2)结合期后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截至目前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执行情况等,分析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将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说明军工电子设备产品相关产品的核心工序、核心零部件情况,军工电子设备产品除结构件外的零部件的自产率,并分析发行人是否掌握相关产品的核心技术。(4)说明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业务是否业务实质为机加工外协业务,该业务是否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发行人相比竞争者在技术、资金、规模效应等方面是否具有竞争优势。(5)结合订单取得过程、与下游客户合作在研项目数量同比变动情况等分析高端装备零部件精密加工业务的稳定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对照本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4就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逐项发表意见。
第一轮问询-问题2:关于收入与客户
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占比分别为49.94%、54.51%、48.26%。(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5.50%、84.55%、80.36%。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中国信科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8.83%、42.55%、25.50%。(3)针对需要军方审价的加固计算机,军方审价未批复之前,对尚未审价完成但已交付军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按照与军方签订的合同暂定价确认收入,待军方审价完成后,根据审定价格与暂定价差价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1)说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相关合同签署时间、发货时间、签收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回款情况等,并分析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2)说明各期均有销售的稳定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各期均有销售的产品型号的销售收入占比,并结合前述情况分析销售稳定性风险情况。(3)说明各主要收入类别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类型、合作历史、订单获取方式、对其销售具体内容、定价政策、销售金额及占比,并结合前述情况分析收入及收入构成变动原因。(4)说明需审价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及占比、按暂定价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期后审定价格与暂定价差价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1)对收入截止性测试采取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2)对主要客户收入、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函证及访谈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回函确认一致比例、回函差异及未回函客户替代性测试情况、发函方式、回函方式、回函方职务等。
上市委现场问询-1.财务不规范问题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金维国配偶李光荣占用发行人资金的问题,截至2020年末,占款余额为232.73万元;关联方吉昌顺达代发行人向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部分款项经三方约定由李光荣代发行人向吉昌顺达清偿。
请发行人:(1)说明李光荣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因、具体过程及资金占用方式;(2)说明吉昌顺达代发行人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金额及原因;(3)结合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上市委现场问询-2.关联方问题
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第三方劳务公司龙飞达向发行人派遣劳务人员,被派遣人员实际来源于关联方嘉宇恒源、金鑫创业。嘉宇恒源、金鑫创业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注销。
请发行人:(1)说明嘉宇恒源、金鑫创业成立的时间、出资人、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注销的原因,是否主要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开展业务;(2)说明龙飞达向发行人派遣劳务人员实际来源于嘉宇恒源、金鑫创业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龙飞达是否实际为发行人所控制。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专注上市而已![横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