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员的工作餐:唐太宗励精图治的一个产物

喜欢龙猫的呆呆 2020-04-19 10:52:57
唐代的官员,享有一项非常特别的福利政策,叫“会食”。也就是官员们在一起共进“工作餐”,很有些像现代的工作午餐,但又绝非仅仅用餐那么简单。

官员们非常看中这项福利,有时由于财政原因,无法每天中午都能“会食”,官员们竟为此改变办公时间,改为两天上一次班。

唐代宴饮图壁画(1987年陕西长安县出土)

会食的起源

唐太宗即位以后,勤于政事,其早朝非常早,据日本学者平冈武夫考证,唐代百官上朝,五更五点必须进入大明宫的建福门。打个比方,这就相当于要求必须早上五点半到达公司一样,所以非常辛苦。

后来唐太宗发现,有时由于议政时间延长,退朝晚了,参加早朝的官员们便要饿肚子,因此决定赐一顿饭,称为“廊下餐”。此后干脆推广到中央与地方各级官府,让所有官员每天中午都能享受到一顿工作餐,也即“会食”。

至于“会食”的地点,京城各司与州县有所不同。京城各司占地面积有限,无法新辟场地作为专门的会食场所,只能在官署公堂进行会食。而在地方州县,则一般都建有专门的食堂。比如柳宗元在《盩厔县新食堂记》中就提到,盩厔县的官署因安史之乱遭到破坏,食堂早已不存,贞元十八年(802),“新作食堂于县内之右,始会食也”。至于没有建食堂的州县,则应该跟京城各司一样,在公堂会食。

创设会食制度的原因看似很简单,但实际上,唐太宗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有更深层次的用意。

会食的目的

·议政事

唐太宗令官署设食堂,供百官会食,其主要目的,其实是为官吏僚佐提供了一个评议公事的聚会场所。晚唐人蔡词立在《虔州孔目院食堂记》中指出:

京百司至于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则有公厨。亦非惟食为谋,所以因食而集,评议公事者也。由是凡在厥位,得不遵礼法举职司,事有疑、狱有冤、化未洽、弊未去,有善未彰,有恶未除,皆得以议之,然后可以闻于太守矣。冀乎小庇生灵,以酬寸禄,岂可食饱而退,群居偶语而已。

这就明确指出了商议政事是会食的主要目的,而会食不过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形式罢了。

不过,从蔡词立的感慨中,可以想见,当时不少官吏存在着“食饱而退,群居偶语”的“惟食为谋”现象。另一个极端的“惟食为谋”的例子,则见于韩愈为河南县令张署撰写的墓志铭中(见《全唐文》卷565)。张署驭下严厉,担任京兆府司录时,僚属会食,大家只敢低头吃饭,吃完就匆匆告退,不敢多说一句话。可见,会食能否真正发挥议政的作用,最终仍取决于“会食”的官吏本身。

唐代的饺子、点心(1972年新疆吐鲁番出土)

·会僚友

会食归根到底,是一种宴饮形式。通过僚友相聚会餐的活动,对增加上下级、同僚之间的联络,也有促进作用。李翱在《故河南府录事参军卢君墓志铭》中说:

(君)召主馔吏约之曰:“司录、判官、文学、参军,皆同官环处以食,精粗宜当一,不合别二。”

这位录事参军,就是在有意识地通过会食来密切上下级之间的人事关系。柳宗元也在《盩厔县新食堂记》中点明,因食堂毁坏,没有会食,同僚之间“离散而不属”,甚至很难碰上一面。他还说会食时“筵席肃庄,笾豆静嘉,燔炮烹饪,益以酒醴”,可以“获僚友之乐”。

从柳宗元的话看,会食时的食物一定相当不错。虽然我们无法找到会食时饮食的详细记载,但估计它虽不如权臣富豪家的家庭饮食那么丰富,但其水平一定高于一般的官吏家,因此才会有人将会食时的饭菜省下来,带回家馈赠亲友。比如唐德宗朝,庾倬初为河南府兵曹参军,有寡姊在家。当时物价比较贵,难以吃上好东西,他就经常“于公堂辍己馔以饷其姊”。

柳宗元雕像

·习礼仪

通过会食时的礼节,来教育百官自觉遵守并维护统治秩序,是会食的另一重要目的。柳宗元便说,在食堂会食时的“升降坐起、以班先后”,可以“正位秩之序”。《因话录》卷五,更是详细记载了唐代御史台官员会食的礼仪:

每公堂食会,杂事不至,则无所检辖,惟相揖而已。杂事至,则尽用宪府之礼,杂端在南揖,主簿在北揖,两院则分坐,虽举匕筋,皆绝谈笑。食毕,则主簿持黄卷揖曰:“请举事。”于是台院白杂端曰:“举事。”则举曰:“某姓侍御有某过,请准条。”主簿书之……若杂端失笑,则三院皆笑,谓之“烘堂”,悉免罚矣。

所谓“杂事”,也叫“杂端”,指侍御史知杂,可以理解为侍御史的“头目”。这段文字是说,每次会食时,若杂事没有参加,那么礼仪就比较简单,只是相互作揖而已。但如果杂事到场,便必须遵循御史台会食的礼仪规范。连堂上会食时笑与不笑,都得看杂事的脸色。杂事不笑,不可笑,否则会被罚。当杂事忍不住大笑,众御史始能“烘堂”,这也是“哄堂大笑”这个成语的出处。

会食的经费来源

即使官员只是中午会食,那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唐太宗算盘打得很精,维系会食所必须的钱财,并不是由国家财政拿钱补贴,而是采用置本兴利的办法,也即朝廷向各部门拨付一定本钱,令其自行派人经营高利贷,用息钱充当会食经费。而为此目的发放的高利贷称为“食本”。

太宗的招数虽然很贼,但“食本”钱有一个大问题,便是不一定都能如数收得利钱。利钱充足的时候,除了会食的开支,还有结余。结余不会被收入国库,而是按月发放给官员,采用按官品高低不等额分成法,称为“伙食尾子”。

而要是利钱收不上来,那就不能保证每天都有钱会食。比如肃宗和德宗两朝,因为刚经历安史之乱,京城各司就经常无法收足利钱,所以便出现了“餐钱不充”的情况。官员们一合计,改为“间日视事”,也就是隔一天上一次班。

唐朝官员何以如此看中会食?中唐人崔元翰在《判曹食堂壁记》中认为,会食“不专在饮食,亦有政教之大端焉”。存世的若干篇《食堂记》,都有类似的看法。说穿了,一边免费吃喝,一边议论政事,谁不喜欢?

利弊参半

细算起来,会食制度可以说是唐太宗励精图治的一个产物。它对政务确有裨益,但问题在于其经费来源。虽说朝廷对“食本”钱的利率有严格限制,不过年利率仍高达60%~100%,于国家财政来说,自然是减少了不少开支,但百姓却颇受其害。例如,在征索利钱时,若被征人拿不出钱来,便移征其亲族旁支或担保人。因此,会食只能算是一种利弊参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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