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6月13日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1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付立武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商务局、毕节市七星关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商务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数据管理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叶 荣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毕节市七星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金春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毕节市七星关区文物局)局长;
周 华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发展和改革局(毕节市七星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发展和改革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崔庆鼎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局长,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赵 茂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务局局长;
吴春梅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局长;
吴 让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担任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徐 菊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担任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糜永珍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担任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邓 永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担任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居晓娟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办公室担任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治国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担任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传著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担任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淑俊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担任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金召武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 春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清鑫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茂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汤志刚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林 勇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司静频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周奎礼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顾艳华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碧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变娥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聂 健同志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机构改革需要,宋智祥同志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担任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靳如忠同志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担任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路绍丹同志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吴学海同志在原毕节市七星关区乡村振兴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