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可以从不同角度认识理解,通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笔者就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谈几点再认识。
正确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本质
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进入21世纪,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呈现上升趋势。当前,我国金融业增加值比重在8%左右,已经超过金融业高度发达的美英等发达经济体,更遥遥领先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早在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之时,就有学者对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资产增速快于实体经济增速表示担忧,提出“中国经济存在‘脱实向虚’”“金融业盲目扩张过度膨胀挤压了实体经济”“国民经济存在‘过度金融化’问题”等诸多观点。针对这些担忧,我们需要从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相互关系入手客观理性地加以分析。
众所周知,金融业自身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其经营收益来源于实体经济部门的盈余分配,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部门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但金融部门特别是金融市场具有特殊的运行规律,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脱离实体经济进行“自我循环”。当金融体系内部循环形成以虚拟财富形态存在的增值链条时,也就是舆论俗称的“钱生钱”,这种虚拟财富增量可比喻为金融资产的泡沫。如果金融体系内部产生财富增量的持有主体没有直接进行实体财富兑现,那么金融体系内部虚拟财富的增值部分就可以无限循环往复,形成“内部闭环”。一旦出现大规模集中挤兑,就会引发泡沫破裂,情况严重时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金融危机。这类金融脱离实体经济疯狂扩张的案例,在西方发达经济体曾多次出现。
综上分析,我们需要正确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本质。综合专家学者的观点,首先,金融在为实体部门提供服务的同时,也需要实体经济承担金融市场的运行成本,虽然金融本身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在为实体经济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可以让实体部门更高效地创造价值。其次,金融不是实体经济的附属,而是同实体经济共生共荣的。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我们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并不意味着金融是实体经济的附属;事实上,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根基,脱离实体经济的支撑,金融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后,实体经济要高效运转,除资金周转需求外,还需要便利的交易方式、精准的资金成本信号、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及完善的公司治理等金融服务。当前,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只有准确把握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本质,才能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实现协调发展。
正确认识金融增加值占GDP比重的规律
考察2000年以来的中国经济发展历程,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存在周期性特征,央行研究报告分析,2000年至2005年,金融业增加值增速低于GDP增速,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低且持续回落,从4.6%回落至4.0%。2006年至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步提高,2015年达到8.4%的历史峰值;2016年至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增速再次低于GDP增速,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再次回落,2018年降至7.7%。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至今,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小幅上升,2023年重新超过8%。
通过分析金融业增加值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金融业与实体经济比例关系的变化反映了实体经济内部的结构演进特征。一是增加值比重下降是因为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顺应当时经济全球化热潮,外商投资和出口加工业快速发展,国内劳动生产率和资本利用效率提升,相对降低了经济体系资本有机构成和金融业增加值占比。二是体现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阶段重化工业和房地产业等重资产行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2009年以后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开启了经济刺激计划,作为大规模投资项目融资来源的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的规模也随之扩张,推动了同期金融增加值比重的快速上升。三是国民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新常态,重资产行业普遍市场低迷,融资需求减弱,国民经济逐步转向消费驱动和服务业主导,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叠加同期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对传统金融业形成竞争压力和挤出效应,导致金融业增加值比重相对降低。四是国民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为了应对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财政赤字规模扩大导致整个经济体系杠杆率上升,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又开始上升。
综上,不同周期特征下金融业增加值呈现不同趋势,当实体经济产业结构转向资本密集型行业时,金融增加值指标上升,国民经济金融化趋势显著;反之,当实体经济产业结构转向服务业和外向型出口行业时,金融增加值指标下降,国民经济金融化趋势略显弱化。首先,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处于较高水平,这与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相关:我国储蓄率偏高,金融机构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规模巨大;我国直接融资尚不发达,金融机构在融资环节承担着较高的风险。其次,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可概括为高积累高投入高增长,在实体经济层面表现为先生产后生活,重资产行业先行超前发展,与之相适应,金融业作为为各行业提供资本这一重要生产资料的部门也要先行;加之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必然形成金融业增加值比重偏高的情况。最后,我国金融业增加值的主要用途是以营业盈余的形式补充资本,金融业增加值的较快增长,可以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但从长远看,随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储蓄率下降、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的增强,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呈下降趋势。
正确认识经济过度金融化问题
综合专家学者的观点,所谓过度金融化,是指金融业自我膨胀催生的金融高杠杆现象,并在此基础上引发全社会对介入金融业务会带来高收益的幻觉,加剧“全民做金融”行为。目前,我国确实存在过度金融化隐忧,其过度金融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快速上升,经济可能会出现“金融大、实业小”的头重脚轻局面;少数金融机构资金的内部循环问题;部分实体企业不专注从事主业,盲目追求金融投资;“全民做金融”现象,将社会民间投资热情过度引向金融业。
众所周知,金融机构开展经营业务主要是利用非自有资本,金融机构的资金除来自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外,更多是来自以各类大中型企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部门。学术界对经济过度金融化的忧虑,相当程度上来自于实体经济部门的经营主体将更多资产配置于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上,而非自身主业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典型的“过度金融化”现象。这种现象在有业绩管理压力的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较为多见。
要正确认识经济“过度金融化”问题。首先,要认识经济金融化的内涵。经济金融化是指脱胎于产业资本的金融资本凭借其对金融资源和金融工具的有效控制,来支配产业资本的运作,从而获取超额利润的过程。其次,要研究经济金融化的动态比例。例如,不同类型市场主体资产配置的“金融化”程度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一个合理的动态比例;低于或接近这一比例的金融化则可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反之,明显高于这一比例的金融化则存在过度金融化倾向,过度金融化可能导致企业资产财务状况恶化。最后,要加快科技创新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随着科技创新成为引领动力,成为主引擎,必将引导更多资金“脱虚入实”,“过度金融化”之隐忧也将自行消退。
《银行家》杂志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