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海南省临高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践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为海南自贸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更高标准保持政治底色
该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5次,向省检察院专题报告工作情况1次,共获领导批示3次。该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大会、党日活动,集中观看网络庭审案件和保密宣传警示教育片,参加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以及专题网络培训班,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筑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该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文稿起草、信息简报细致审核把关;强化对政务类媒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定期对涉检舆情风险进行自查;选派1名新闻宣传业务骨干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第6期风险防范与舆情应对能力提升培训班”,完成一份关于检察宣传舆论工作的调研报告。
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大局
该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7人、起诉121人。该院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王某、王某顺等25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案;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起诉毒品犯罪10人;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7人;依法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22件33人,其中洗钱犯罪1件1人。该院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落实“宽”的政策。
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该院针对有关部门未发挥高标准农田应有效益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依法履职,推动高标准农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安全。该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4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修复受损生态,以法治护航临高绿色发展。
以更高水平助推法治临高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履职,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1件165人,批准逮捕59件77人;受理审查起诉138件222人,起诉84件121人。该院坚持会同县公安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7件,追加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8人,提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意见40件。该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4人,起诉11人。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3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2件,促成当事人和解47件,审查发现虚假诉讼线索6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件,其中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4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1件。该院加强府检联动,与县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协同儋州市检察院、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白沙县检察院办理一体化案件14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决策部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该院建立公益诉讼大数据模型1个,利用大数据模型成案1件。
全心全意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44件85人次,处理来信20件。该院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25人,从严起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件9人;持续创建未成年人检察“文澜护穗”品牌,指定专人负责,坚持每月走访,共对31名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与此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优势,走进辖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讲21次。
(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