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家法”处死孽子,1995年汉川县杨水湖乡无名男尸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4-02-19 12: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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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4月21日早上,汉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杨水湖派出所的报告:接到杨水湖乡(2001年并入刘家隔镇)红升村村民杨元甫的报案,在自家责任田的排水沟里发现一具尸体。于是,刑警们立即出动,驱车赶往现场。

野外现场勘查的民警

侦查员们赶到时,杨水湖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将现场封锁了起来,报案人杨元甫惊魂未定地站在一旁,然后将他发现尸体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向侦查员们又诉说了一遍(之前和派出所民警语无伦次地说了一遍,不作数):

“我今天起了个大早,因为昨天下了整整一夜的雨,我担心我家的责任田渍了水,所以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扛着铁锹来到我家责任田清挖水沟里的淤泥。我挖着挖着,感觉铁锹下有一个软软的物体,不管我怎样使劲,就是挖不进去了。于是我用铁锹把表层的淤泥铲去,里面露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件蓝色中山装、一条红色的秋裤,还有皮鞋、香皂、杂志、香烟和打火机。我怀疑是哪个出差的人把这些东西落在这里,但又想不通为什么要埋起来。然后我一边琢磨着一边继续挖沟,但只挖了两铁锹,淤泥里又冒出一只球鞋的鞋底,我蹲下去想捡起来看个明白,结果刚把球鞋扯起来,就露出一只脚,哎哟,我当时的魂都要被吓掉了,这是个死人啊,所以我赶紧去派出所报案了。”

现场尸臭味扑鼻,侦查员们强忍着恶臭,小心翼翼地挖开死人脚周围的泥土,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尸逐渐呈现出来。

经法医检查和解剖,尸体的死亡时间超过三个月,面部已经无法辨认,部分地方的皮肉已经腐烂光,露出森森白骨。法医在死者头部发现大面积的颅骨破损,判断其直接死因系被钝器击打造成的急性休克死亡,可以判定为他杀。除此之外,由于现场之前下过雨,再加上被杨元甫挖掘的原因,其它勘查没有别的收获,诸如指纹、脚印等痕迹物证一概没有发现。

野外现场勘查的民警

为侦办此案,汉川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由刑警大队段国生教导员为组长的专案组,旋即投入侦办工作中。

经过对蛇皮袋里的衣裤和生活用品的分析,专案组判断死者并非汉川本地人,蛇皮袋里的物品是死者随身携带的换洗衣服和一些随身物品,死者被杀害后被凶手连同尸体一起埋在现场,凶手较大可能也是外地人。

据此分析,专案组立即采取了如下三项措施:

1、围绕现场周围的红升村、长安村、红星村、杨水湖村和塔湖村进行全面排摸,重点排摸三个月之前的失踪人员,以及在本地打过工的外地男子。

2、将死者的衣裤和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详细特征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进行辨认,提供线索。

3、进一步勘查现场,寻找有价值的物证。

4月22日,长安村就有群众反映:案发前一个月左右,有两男一女三个河南人来过村里,后来不辞而别。侦查员根据群众提供的这三个河南人在登记暂住时留下的地址赶赴河南进行查访,结果当地人表示确实有这三个人,但近期他们都没回过家。但给家里写过信,声称他们目前正在北京打工。侦查员们立即马不停蹄从河南赶往北京,在北京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最终在顺义县南彩镇果园找到了这两男一女,全都活蹦乱跳平安无事。经就地审问也没有在他们身上问出一星半点和本案有关的线索,白忙活一场。

在外派的侦查员奔波忙碌的时候,段国生教导员正亲自带领技术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蓝色中山装和红色秋裤进行检验分析,由于这两件衣裤长期被尸水浸泡变得极为脆弱,稍微一用力就会破损,因此段国生带领侦查员们在分析验看的时候始终小心翼翼。在翻来覆去验看了好几遍后,段国生突然在红色秋裤的裤兜里发现了三颗比黄豆还小的碎砖屑,猛然联想到杨水湖乡拥有众多烧砖的窑厂,那里的窑工绝大多数都是外地人,死者会不会曾经在窑厂工作过呢?

于是,段国生教导员迅速调整侦查方向,将排查重点放在曾经在杨水湖乡的砖瓦厂工作过但如今又不知去向的失踪人员。

砖窑厂

通过近一个月的排查,专案组走遍了杨水湖乡的二十七个砖窑厂,走访了窑工七百余人,最终在红光砖瓦厂得到一条极为重要的线索:有个叫李占喜的安徽人在之前的八年里一直在本厂打工,1994年10月突然回了一趟老家,但在月底就回来了。11月的时候,有两个安徽老乡来帮他干活,其中有一个外号叫“小社子”的20多岁的年轻人,平时经常穿蓝色中山装和红色秋裤。不到半个月,这三个安徽人就同时消失,不知去向。

对此,专案组大喜,立即组织九名侦查员于5月25日驱车前往李占喜的老家——安徽省颍上县江店孜镇江楼村。

……

在颍上县公安局的江店孜派出所里,所长热情地接待了风尘仆仆赶到的侦查员们,问明来意后给出了令侦查员们振奋的反馈信息:

“李占喜时年41岁,至今未婚,光棍一条,有一手烧砖的技能,所以长年在外地窑厂打工。至于‘小社子’,那可是我们这块的‘名人’。他叫李志伟,23岁,出了名的‘坏种’,游手好闲无恶不作。去年10月,他拿一把自制手枪逼迫本镇一位姑娘嫁给一个地痞,让我们派出所拘留了9天,又被拘留所拘留了15天。被他几个叔叔保出来后不久他就被他四叔李占竹(时年30岁)带往汉川县去找他二叔李占喜,说是跟着李占喜烧窑,干点正经事。结果不到半个月李占喜和李占竹这哥俩一道回来了,但就是不见李志伟,然后这哥俩就在村里逢人就说:‘小社子’不回来了,他在广州加入了黑社会,俺们老李家没有这个不肖子孙,今后不认他了!”

“能说说这李志伟有其他混蛋事吗?”

“那可太多了,三天三夜说不完。”所长一拍大腿,“我挑我知道的告诉你们吧:李志伟他爹李占奎年轻的时候就是村里的一霸,嗜赌成性,还有耍流氓的恶行,所以村民对他都很唾弃。早年间李占奎跟着父亲替人杀猪杀牛,收入颇丰,但后来这些钱都被他赌光了,成家后生下了李志伟和三个丫头,家里的生活难以为继。李占奎就逼迫自己的老婆去勾引有钱人,用色相去换钱财来维持家用、以及充实自己的赌资。不久后,李占奎干脆勾结当地人贩子,将老婆卖往外地给他人做婆娘,然后叮嘱老婆寻找机会逃回。如此每卖一次就能获得千元的收入。最后他老婆也受不了,在李占奎又一次将她卖掉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此后,李志伟小学没读完就辍学,成田在村里浪荡,然后在他老爹李占奎的言传身教下开始偷鸡摸狗,一开始只是小偷小摸,之后发展到撬门入室盗窃值钱之物。到李志伟15岁时,李志伟已经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了。李志伟18岁那年,李占奎用大女儿出嫁所得的3600元的彩礼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个四川姑娘给李志伟‘成家’。婚后李志伟越发肆无忌惮,勾结他人偷村里的水泵、种子、耕牛、猪羊和家禽,或卖了换钱,或自用吃喝,群众对此恨之入骨。去年9月他爹李占奎因沉疴病死(享年49岁),李志伟彻底没人管了,更加放肆。”

“七年前我刚到所里的时候办的第一起案子就是李志伟的案子,因为他向村里一个村民借钱,这个借钱谁都知道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所以村民并没有借给他,结果当晚李志伟就准备了毒药将那位村民养的20头猪全部毒死。因为当时李志伟只有16岁,不能处理他,只能拘留几天后释放。之后,李志伟在村里更加横行霸道,有谁他见了不顺眼,不问青红皂白上去就是两个嘴巴,有哪个女子有姿色,就想方设法进行调戏猥亵,甚至强暴。”

养猪

“去年10月的某天李志伟又犯在了我的手里,报案的是他的堂叔李占三,说自己17岁的闺女被李志伟绑架,逼迫她嫁给李志伟的同伙周元高,自己发觉后带着几个村民将女儿解救出来。李志伟得知后当天下午拿着刀枪去李占三家扬言要杀人,勒索了两袋小麦和80元现金。我们以盗窃和非法携带枪支的罪名把李志伟抓获,在所里拘留了9天后送往县里的拘留所。结果李志伟的三个叔叔李占喜、李占祥和李占竹筹集了1000元,到处托关系找熟人,要求李占三撤除控告。李占竹还亲自到县局去为李志伟作保,然后李志伟在拘留所里待了6天就被放了出来。”

……

随即,侦查员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深入李志伟的老家江楼村对李志伟的罪行进行暗访,结果这个区区200户的村子除了李志伟的三个叔叔外,几乎家家都对李志伟恨之入骨。村里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挨过李志伟的大嘴巴子,村里但凡有点姿色的女子都被李志伟调戏和猥亵过。如今既然李志伟的叔叔们说他不回来了,再加上民警上门问话,顿时个个踊跃“倒苦水”。

以村民李占辉(他是李志伟的族叔)为例,他家的一只羊丢了,他怀疑是李志伟所为,就跑去李志伟家门前问他“我的羊是不是你偷的?”李志伟当即开门回答:“羊是我偷的,你到我家来牵。”李占辉信以为真,就进了李志伟家的院子,没想到李志伟操起早就准备好的钢叉对着李占辉的小腹刺去,李占辉慌忙将身子一闪,钢叉没刺中他的小腹,而是刺在他的左大腿上,顿时血流如注。他的呼救声惊动了李志伟的几个叔叔,在他们的干预下,自己才没有被李志伟的钢叉刺死。

钢叉头,要是被这玩意刺一下够谁都能喝一大壶

群众反映:李志伟经常一手持一支自制长枪、一手持一支自制手枪在村中胡乱放枪,扬言:“有谁敢去告老子,老子就用枪打死他”,“就是把老子告得坐了牢,老子出来后,也要把他一家老小杀光”,村民对此敢怒不敢言。

李志伟只要一缺钱花,就拿着枪随便敲谁家的门要求“借”钱,但次次都是有借无还,说白了就是勒索,谁敢不“借”,那么自家的鸡鸭猪牛羊或者被偷或者被下毒,甚至自家的女孩也会遭到李志伟的调戏猥亵。早年还真有人去报告派出所,但由于当时李志伟未成年,派出所除了拘留他几天外也根本没有其他办法;在李志伟成年后也不是没人报过警,但每次都是被李志伟的三个叔叔四处花钱求爷爷告奶奶地给摆平了下去。

侦查员拿出从现场发现的蓝色中山装和红色秋裤让村民们辨认,结果群众一致指认这衣服就是李志伟的,因为他经常穿着这身“行头”横行村里,所以大家印象极深。

因此,专案组认为无名男尸极大可能就是李志伟。于是将李志伟的照片和现场无名男尸的头骨送往湖北省公安厅进行颅相重合比对,结果证明无名男尸就是李志伟。

颅相重合技术

根据各方面获得的线索,专案组认为李志伟的二叔李占喜和四叔李占竹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25日当晚,在江店孜派出所的协助下将正在自家阳台睡觉的李占喜和李占竹抓获归案。两人被戴上手铐的时候非常平静,甚至还有如释重负的感觉。面对审讯,两人对家族合谋杀害李志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0年代民警抓获罪犯的场面

原来,李志伟对外人“不做人”,对至亲的家人更加“不做人”。由于李志伟在结婚后始终没有儿子,而住在他家隔壁的三叔李占祥(时年38岁)有个3岁的儿子,他认为是三叔的这个儿子“克”了他的运,导致他没有“后”。此外,他还惦记上了三叔家的房屋,盘算着让三叔家绝后,再找机会把三叔弄死,他好霸占三叔的房产以及三叔年轻漂亮的妻子。

为达到目的,李志伟每天都哄骗三叔的儿子吃炸药,导致3岁的孩子整日上吐下泻,李占祥夫妇将孩子送往县城的多家医院进行检查,但都查不出什么病因,连续喂了一个月的炸药后孩子被折磨得面黄肌瘦,直到某天李志伟在哄骗小侄子吃炸药时被他爷爷李文恩(时年70岁)撞见,担心爷爷告诉三叔,这才被迫停止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谋害侄子不成,李志伟多次趁三叔李占祥不在家的时候对三婶进行强暴,李占祥听到妻子的哭诉后几次要报警,都被李文恩以家丑不可外扬而制止,只能忍气吞声。

1994年5月某天的傍晚,李志伟以抓青蛙为名将自己时年16岁的二妹妹骗至村外进行强暴,几天后又在家中对自己时年14岁的三妹妹实施强暴。

……

1994年10月底,李志伟被三个叔叔从拘留所里保了出来后,觉得自己在拘留所里吃了二十多天的苦头,必须加以“弥补”,竟然将妻子和两个妹妹苦心经营的两口鱼塘给卖了,所得钱财被他挥霍殆尽;然后又将家里的棉花卖掉,所得钱财继续吃喝玩乐。妻子和妹妹们向爷爷李文恩哭诉。觉得这个孙子实在不像话了的李文恩在11月的某天晚上召集李占喜、李占喜和李占竹三兄弟商议,认为李志伟丢尽了老李家的颜面,一致决定实施“家法”,除掉这个孽子(李文恩的原话是“我们老李家能够生他养他,就有权弄死他”)!

根据父子四人拟定的“计划”,将他骗到外地杀死,杀死后要深埋,这样就不容易被公安机关发现和查获。

于是,李占喜于11月底回到汉川县杨水湖乡的某窑厂,11月初的时候,李占竹以帮助李占喜烧窑,挣几个钱过年为借口,将李志伟骗到了汉川。

来到汉川不久的李志伟依然贼心不死,1994年11月14日,他向李占喜和李占竹表示窑厂烧砖有啥意思,不如去村里偷猪来卖挣钱,李占喜和李占竹认为动手的好时机已经到来,于是假意同意。

当晚,叔侄三人在喝了一顿大酒后向红升村方向走,李占竹扛着一把铁锹走在前面,李志伟晃荡着两只手走在中间,李占喜手持一根木棍走在最后。李志伟一路上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表示“今晚一定要大显身手”。当三人走到红升村的一大片水田(即村民杨元甫的责任田)中间时,李占喜觉得这里很适合“动手”,于是突然抄起木棍对着李志伟的后脑狠狠打了一棍子,当即将李志伟打倒在地。这时走在前面的李占竹也抄起铁锹和李占喜一起对着李志伟的头部连打数下,当场将李志伟打死。整个过程中李志伟连哼都没哼一声。

杀人后,两人迅速在挖开排水沟,将李志伟的尸体连同他所有的随身物品一并掩埋。然后面对着家乡的方向并排下跪,各磕了一个头。

“你们磕头是什么意思?”亲自审讯他们的段国生教导员问道。

“我们是在向我们死去的大哥(指李占奎)磕头,磕完头后我们说:‘大哥,不是我们对不起你,实在是这个孽子自作孽不可活!’”

……

在得知李志伟死了后,江楼村村民个个喜形于色,奔走相告,可见李志伟在本地的恶名昭彰。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李占喜、李占竹以故意杀人罪,李文恩和李占祥以(谋划)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判决结果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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