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成败的八个小时,2006年封丘县郭庆林特大放火杀人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4-02-07 17:06:38



2006年4月19日5时02分,新乡市封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值班电话响了起来,打电话的是黄陵镇庄呼村村民赵某恒,称他住在同村的哥哥——也是庄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某明家发生火灾,其哥哥赵某明、嫂子王某梅以及赵某明的二婶王某枝被烧死(二婶是在4月18日来赵某明家借钱,因为天色晚了所以就住在赵某明家),怀疑是人为纵火。

110指挥中心

在接到报案后,新乡市公安局和封丘县公安局的带“长”的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刑侦、技术、消防和法医等人员赶赴现场。在抵达现场后,消防车立即组织灭火,在得到消防部门此次火灾的确有较大可能是人为纵火的初步判断后,现场就地成立专案侦破指挥部,指挥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工作。

今日的新乡市公安局大楼

今日的封丘县公安局

中心现场是赵某明家的三间堂屋,但由于里面原有的物品均被大火烧毁,外加被救火的群众和后来消防人员进入扑灭明火的救火举动,现场遭到极大破坏,给勘查工作造成极大困难。技术人员尽很大努力在被烧成一片焦地的废墟和灰烬中反复勘验,结果还是在堂屋西南角的围墙上发现了一处明显的攀爬留下的鞋印痕迹,另外在墙边还发现了一只塑料壶盖,经赵某恒辨认,这不是他哥哥赵某明家的东西,推测为装引火之物——汽油的容器盖子。

法医经对赵某明、王某梅和王某枝尸体的尸检,确认三人的直接死因系因为火烧消耗过多氧气导致缺氧而造成的窒息。

经群众访问得知:4月18日傍晚,赵某明的朋友马某、刘某和孟某三人来赵某明家打牌,一直打到4月19日0时20分结束,随后马某、刘某和孟某三人离去。此时王某梅和王某枝早已睡着,赵某明推测就寝的时间应该在4月19日1时之前。而第一个发现赵某明家着火的群众到达现场的时间根据群众访问被定在4月9日凌晨3时30分左右。

从打牌的马某、刘某和孟某三人离去时间和第一个救火群众赶到火场的时间判断,赵某明家着火的时间应该在4月19日凌晨1时至3时30分之间。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以火场为中心,对整个庄呼村的村民进行调查走访,尤其注意有纵火前科的人员。

2、死者赵某明系庄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可能因为工作方式等原因与人结怨,因此要查和赵某明个人有矛盾的人员在案发前的行踪轨迹。

3、对和赵某明家有经济来往,且有矛盾纠纷的村中住户和家庭成员进行调查摸排。

4、对和庄呼村相邻的周边村镇的主要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和百货店进行盘查,调查近10天内有无来购买容器和汽油的可疑人员。

5、对4月18日来到庄呼村的外来人员和车辆情况进行摸排,发现可疑线索。

6、围绕赵某明的二婶王某枝的社会关系开展调查,尤其是和王某枝有矛盾的人员要着意关注。

……

通过侦查员们细致的摸排,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专案组从某村民群众口中获取了一条极有价值的线索,并且还得到其他群众的证实:

死者赵某明有个在封丘县中医院工作的“相好”——姜某。姜某也是个有夫之妇,她的丈夫郭庆林在发现姜某和赵某明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自己头上一顶“绿油油高帽子”后暴跳如雷,曾在2005年初怒不可遏地来庄呼村找赵某明,两人爆发激烈冲突,当时这件事闹得非常大,几乎闹到庄呼村人尽皆知的地步。

今日的封丘县中医院

侦查员于是立即赶往封丘县中医院找到姜某核实情况,姜某承认自己和赵某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告诉侦查员:她的丈夫郭庆林在发现她和赵某明的“好事”并和赵某明爆发激烈冲突后断然跟她离了婚,离婚后但依然住在一起,属于离婚不离家,之后郭庆林曾多次扬言要报复赵某明。4月19日3时50分的时候,郭庆林曾给她打电话,说他犯事了,要求她给他准备1000元的现金和一些换洗的衣物,待4时30分郭庆林回了家,取了钱和衣服就又匆匆离开了。

随即,侦查员立即对郭庆林在案发前的行踪进行排摸。

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专案组初步还原了郭庆林在案发前后一段时间内的行动轨迹,发现郭庆林在这段时间内长时间在案发现场一带活动,行踪极为反常。于是专案组决定立即传唤郭庆林,然而当侦查员赶到郭庆林家时,郭庆林已经不知去向;郭庆林的工作单位也表示郭庆林当天就没来上班,也没有事先请假,拨打郭庆林的手机也提示已经关机,而且郭庆林还把单位的一台车开走了。这些迹象更加加重了郭庆林身上的作案嫌疑。

为此,专案组立即协调新乡市公安局,要求全市警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郭庆林的所有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和布控,力求落实到个人,全力追查郭庆林的踪迹。出动便衣对郭庆林在新乡市境内所有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秘密布控和蹲守,一旦郭庆林出现立即抓捕。同时,还抽调警力对新乡市境内的所有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场所进行布控,严防郭庆林外逃。

当天13时左右,新乡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发现郭庆林持有的手机信号在新乡火车站附近地区出现,专案组立即通知新乡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在车站附近地区加大巡查力度。同时通知郑州铁路公安处新乡站派出所加强对新乡火车站站区内的查缉力度。很快于13时20分左右在新乡站站前广场的停车场发现了郭庆林开走的那台轿车,更加确定了此时郭庆林应该已经进站了。

新乡站站房

13时30分,协助新乡站派出所一起在新乡站候车大厅进行排查的车站分局的布控民警在排查时发现一名正在排队检票队伍中的男子和郭庆林的体征相似,遂上前进行盘问,没成想此人看到警察就汗如雨下,紧张的手脚发抖。这种不打自招的样子更加让民警们确定这就是郭庆林,于是将他带往新乡站派出所进行审查,很快此人承认自己就是郭庆林,他表示:你们再晚来三分钟,我就登上列车走了。

今日的新乡站候车室

郑州铁路公安处新乡站派出所

此时,距离案发也仅仅过去了8小时28分钟而已。

郭庆林到案后,很干脆、很顺滑地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2002年时,郭庆林的妻子姜某和死者赵某明认识并勾搭成奸,被郭庆林发现后大闹一场,然后两人于2005年2月协议离婚,两个孩子被判给了姜某,可是离婚后两人依旧共同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而赵某明自从听说姜某离婚后变得肆无忌惮,和她往来得越发频繁。

2006年4月19日0时30分,姜某大半夜接到赵某明打来的电话刚好被郭庆林听到了,郭庆林感觉头上的那顶绿油油的高帽子好像在黑夜中泛着绿色的荧光将周围都照成一片绿色,一股邪火冲上脑门,当即起身下床穿衣离家,开着单位的轿车前往某加油站,用车后备箱里的油壶买了50元钱的散装汽油。

3时左右,郭庆林驾车来到黄陵镇庄呼村村外停车,然后提着油壶步行进村,找到赵某明的家翻墙入内,将油壶里的汽油从赵家正房的门缝倒入堂屋内,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后也不管火起没起来就仓惶逃离现场。

在驾车逃跑的途中,郭庆林打电话给前妻姜某,说自己犯事了,要求其准备好1000元现金和衣物,然后等他回家拿了就走,并且马不停蹄地驾车赶往新乡市,买了13时35分开车的一趟旅客列车的车票准备外逃,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专案组摁在了新乡站的候车大厅里。

至此,这起特大放火杀人案真相大白,郭庆林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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