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岁男孩骑行被撞身亡后续,几个细节透露司机被刑拘不算冤

浮世张张 2024-09-09 18:40:12

这几天河北一位11岁的小男孩早晨骑行时被撞身亡的事件登上了热搜,肇事司机姜某被警方以意外致人死亡罪批捕,目前已经进入了检察院的审理阶段。

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直接按交通事故流程走就行了,那么大概率这名肇事司机不会被判实刑,如果是以意外致人死亡来定罪,那就是妥妥的3~7年有期徒刑。

为此很多网友为姜某鸣不平,认为他既没有超速,也没有越线,属于正常行驶。是这小男孩突然摔倒在他的车前,由于事发太过突然,姜某根本就反应不过来。虽然他本能往右打了一把方向,但车子还是撞了上去,最终导致小男孩当场身亡。

8月11日对于姜某而言绝对是这辈子都无法抹去的阴影,那天早晨5点多钟,他开车到工地去干活,行驶在一段已经修好,但还没有正式交付使用的道路上时遭遇了 飞来横祸,开车一向小心谨慎的他连驾照分都很少扣,这次居然撞死了人。

对于小男孩及他的家人而言,同样也是祸从天降,只是大清早爷俩出去骑个自行车, 就阴阳两隔了,小男孩才11岁生命就戛然而止,甚至都来不及跟这个世界说一声道别,从现场画面中小男孩的父亲悲痛欲绝的呼喊,能感受到这位父亲心都死了。

现场画面有人殴打司机姜某,甚至逼其下跪,从死者家属的角度而言,这些都可以理解,先不论以后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小男孩确实是死在了姜某的车轮下,这个是客观事实,一个人在那种情况下是很容易做出不理智行为,这可是丧子之痛,痛入骨髓。

交警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后,以事发路段为“未正式通行的道路”为由,没有按交通事故来处理,肇事司机姜某当场被警方带走调查。

到8月25日,河北省容城县公安局给姜某的家属出具了逮捕通知书,姜某以涉嫌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这起在很多人看来是交通事故,被定性为刑事案件。

在警方出具逮捕通知书的前几日,警方通知姜某的家属到检察院做民事调解和赔偿等问题,姜某的家属表现的也很积极,卖了家里能卖的东西,又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

凑了20万元交给检察院,希望能取得对方的和解,到8月25日这一天,警方通知姜某的家属,对方拒绝和解,20万元退回,当天,警方正式对姜某以刑事案件立案。

实事求是的讲,20万元的赔偿也确实太少了,这可是一条人命,小男孩的家人拒绝和解也在情理之中。但话又说回来,每个家庭经济状况不一样,据悉,姜某妻子患有白血病,上有70多岁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一家6口人就全指望着姜某一个人挣钱来维持生计,他家的经济状况可想而知,这20万已经是姜某东拼西凑出来的最大数额了。

这也是很多网友同情姜某遭遇的原因所在,这起悲剧谁都不愿意发生,但是却又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姜某的家属认为姜某属于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是小男孩突然摔倒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所以这起事故的责任主要不在于姜某。

姜某的家属还罗列出了道路管理方,骑行团队组织者,小男孩的父亲,将小男孩别倒的那个骑行者,小男孩都有过错,而警方却只将姜某一人逮捕,相当于是他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姜某的家属表示难以接受。

姜某家属罗列的也不无道理,据悉这条路已经修通两年多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直都没有正式交付使用,一些限速标志,禁止驶入标志都已经设立,从网友拍的照片能够发现在道路的尽头堆砌有阻拦物。

而这条道路平时也有不少的车辆驶入,说明虽然标注了禁止驶入标志,但是并没有完全把路两头都封死,不然的话行人,自行车可以进,小车是进不了的。从这一点来说,道路的管理方有一定的责任,应该属于监管不力之责。

小男孩今年才11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12岁以下的小孩是不允许单独骑自行车的,这个骑行团队的组织者居然默许了小男孩加入,看上去也有一些失责。

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现如今别说是11岁的小孩,七八岁的小孩骑自行车都骑的很溜了,大街上骑自行车的小孩随处可见。

况且骑自行车又不像开机动车需要驾照,更何况这个骑行团队未必有什么带头人,组织者,仅仅只是大家自发加入的,又到哪里去找那个组织者?

我倒是觉得小男孩的父亲也有一定的责任,从行车记录仪我们不难看出,小男孩骑行在道路的内侧,这条道路虽然没有正式投入使用,但看得出还不止姜某这一辆车驶入,这么小男孩的父亲就应该有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

预防那种“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风险。正常来讲,父母都会有意识的教育自己的孩子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和骑自行车尽量靠边行驶,就算不是为了防范这种万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方便其他车辆的通行也不失为一种美德。

从这一点说,小男孩的父亲确实有些大马哈了,居然放任自己的孩子骑在道路的中间,这也太没有安全防范意识了。

还有将小男孩别倒的那位骑行者,当然,他也不是故意去别小男孩的,否则的话,就涉嫌谋杀了。当时这个骑行团队人员有那么多,又紧挨着骑行,难免会有别车的行为。

这虽然是他的一个无心之过,但确实导致小男孩被车撞死的直接原因,目前尚没有这名骑行者的任何信息,估计这段时间他也是内心忐忑不安,还怀有深深的愧疚,自责感。

至于小男孩,现在是逝者已逝,也不好说什么,小孩子喜欢运动,跟着他爸爸搞一搞运动健身好像也没什么错,咱们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嘛。

虽然他骑行在路线中间,但这条路还没有正式开通,所以,严格上讲也谈不上影响交通。况且如果他不摔倒,按照正常的骑行路线,是断然不会发生这起悲剧。这起悲剧是由多个小概率凑成的,是不是可以这么说:这都是命。

接下来就得说一说这位肇事司机姜某了,首先,很多网友都有一种同情弱者的心理,包括我自己也有,在这起事故中,姜某确实很无辜,这就相当于交通事故中的鬼探头,相信没有多少人能够在那种突发情况下避让开。

这个姜某每天累死累活,还省吃俭用,才勉强养活这一大家子人,本来生活就够苦的了,现在又遭此大难,任何人见了都心生同情,真是那句话“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再加上这个小男孩的父亲当时出言不逊,据说还殴打了姜某,逼着姜某下跪,再结合他有闲暇时间骑行,就有人想当然地认为他有权有势。

这起事故之所以能被定性为刑事案件,姜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就是因为小男孩的父亲动用了关系要搞他,一时之间,很多网友都网上声援姜某,为其鸣不平。

我想说的是:法律是讲究客观事实的,法律也是无情的,不能因为大家认为这个姜某是弱势的一方,就认为法律要对他网开一面。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将这起事故定性为刑事案件,肯定有它的依据和道理,这个姜某也确实有过错,甚至可以说他被刑事拘留也不算冤。

首先,这条路确实是还未正式开通的道路,这个是不争的事实,这条路也不止姜某一辆机动车驶入,这个也是不争的事实。

按照相关规定,未正式开通的道路是禁止机动车驶入的,而姜某明知道这条路未开通,却将车辆驶入,这就算违反交通法规。

有关部门也设置了路障,从流出来的画面就能看出来,但是没有将路完全堵死,姜某才得以将车驶入,也设置了限速标志和禁止驶入标志。

姜某为什么要将车驶入这条未正式交付的道路?无非就是想抄近路,说明还有其他的道路可供选择,姜某只是图方便省事才选择走这条路。

生活中类似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就这么说吧,如果没出什么事,将车驶入这段路啥事都没有,万一要是出了事,那就难逃其责了。

这就好比有些摩托车,电动车开进步行道,没撞到人自然是啥事都没,这万一要是撞到人了,即便是人家摔倒撞上去,能说骑车这人没责任?

因为步行道本来就禁止摩托车,电动车驶入,这也是交警为什么不将这起事故定性为交通事故,而是定性为刑事案件的原因所在,因为姜某的车驶入了他不该驶入的地方。

其次,从姜某的行车记录仪录下的视频我们能够发现,事故发生的前几秒钟,这辆车的左边是小男孩他们一伙骑行团占了半边路,车子的右边也有一位骑行者,就问在这种比较复杂的路况下,如果是老司机会怎么做?肯定是减速慢行,谨慎通过。

我觉得这个姜某缺乏一种预判,就好比在路比较窄的情况下,如果前方停着一辆校车或者是公交车,经验丰富的驾驶者,会预想到车辆前面有可能会有人冲出来,要做的就是预防,有些的事只能防,防才是最有效的,因为一旦真的发生了,是根本反应不过来。

以这起事故为例,在道路比较狭窄两边都有骑行者的情况下,作为老司机就要预判到有可能有自行车方向跑偏一点就过界线,当时小男孩那边的骑行团人挤人占了一半的车道,右边那个单独骑车的人又占了一部分己方的车道。

当时也就仅够这辆小汽车通行,这种情况下,只要两边的骑行者有一人方向跑偏一点,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姜某的车虽然没有过线,但左边的轮子也是紧挨着中间线在开。

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鸣笛减速,在双方接触的那一小段距离,把速度减到跟步行差不多的样子,这样才能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立马将车刹住,实际上如果车速减到这个程度,就算是撞上了小男孩,我估计也不至于当场死亡,顶多也就是受伤。

还有,当时姜某的行驶速度是53公里左右,在这种复杂的路况下居然还开这么快,有人会说53千米并没有超速,确实,如果这条道路开通后开53千米是没有超速。

但要考虑到这条路并没有开通,严格意义上讲,它还不能算是一条正式的行车道路,如果硬要把它说成是道路,把这种路理解成乡道,村道更为合适,而村道乡道的限速是30千米。

不要说这个姜某不知道这条路还没有开通,他就是附近的居民,而且道路的另一端封的严严实实,怎么可能不知道?姜某开这么快的原因无非是对自己的驾驶技术比较自信,又或者是急于赶时间上工地。

再退一步讲,就算这条路开通了,姜某的行驶速度确实没有超速,但遇到当时那种复杂的路况,是不是也应该把速度降下来?

哪怕你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现前方有紧急情况,该减速的还得是减速,总不至于高速路上最高限速120,不管前方什么情况,就顶着这120开。

当时两边都有骑行者,几乎占据了路一大半的情况下,我想作为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在那种复杂情况下都不会将车速开到30码以上,那不是两堆不会移动的障碍物,那是骑着自行车的人,不可控因素太多,50码确实不快,但要看在什么道路上行驶,在什么样的路况下行驶。

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要夹杂了太多个人的喜好或者是情感在里面,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公正客观的评价这件事。

在这起事件中,或许小男孩的家庭状况要比姜某家强上不少,就算是有钱有势吧,但在这起事件中他失去了儿子,即便他有上亿资产,当再大的官,这份打击他也难以承受。

或许小男孩还是他家中的一根独苗,这意味着什么?或许小男孩的父亲事业有成,顾及颜面在人前不会太过失态,但小男孩的妈妈,爷爷奶奶呢?他们能接受儿子,孙子的骤然离去吗?

在这起事件中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小男孩的家人,姜某就算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定罪,也就是3~7年有期徒刑,他现在也就30多岁,坐几年牢出来也还年轻,小男孩的父母却永远的失去了他们的孩子。

有时候网曝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小男孩一家人承受着丧子之痛,还要遭受舆论的说三道四,这倒让我想起了2023年湖北一个小孩在校园内被一名教师开车撞死,这个小孩的母亲承受不了网曝的压力,最后跳楼自杀了,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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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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