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武汉市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印发,明确提升市属高校核心竞争力,推动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启动建设新型高水平应用型网络安全大学。
武汉现有市属高校4所,包括2所本科院校、2所高职院校。《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市属高校与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到2026年,江汉大学力争增设临床医学等1-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武汉商学院力争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旅游管理等2-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同时,支持市属高校提高办学层次,推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标准启动建设新型高水平应用型网络安全大学,办好武汉开放大学。
为进一步聚力优势学科建设,武汉适时将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四医院等7家市属医院,作为江汉大学附属医院或临床医学院,保持医疗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
据介绍,为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提升创新能力水平,武汉将在江夏区推进建设江汉大学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野外实验基地,推动江汉大学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完成武汉商学院室内马术馆、新商科大楼、新工科大楼、学生宿舍等工程建设,建成马影河新校区,支持在多领域承担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
同时,在新洲区、黄陂区分别启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在东西湖区推动网络安全大学新校区建设。
《若干措施》明确,结合办学层次和规模,市属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并动态调整,可自主设置教学、教辅和科研等内设机构,可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鼓励将编制资源向教学一线、科研一线倾斜,主要用于招聘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武汉商学院在申硕期间以及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在升本期间,可从市级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中调剂编制,用于专项招聘。
市属高校可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岗聘任。支持武汉商学院将专技高级岗位占比提升到35%,在此基础上按照专技岗位总数45%的控制比例开展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市属高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