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唐山一男子相亲时发生关系,女方报警后被判3年,今咋样了

冬日无雪 2024-11-05 00:21:04

近几年来,利用结婚骗财的案例屡见不鲜,而在2018年,唐山就曾有一男子在相亲当天与女方发生了关系,谁知事后女方反悔,报警称自己被强J,而小伙儿也因此被判入狱三年。

不过一直喊冤的小伙,宁可不减刑也不肯认罪,如今6年的时间过去了,事件的结局到底如何?如今的小伙,又过得怎样呢?

男子小邸是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人,在当地的一家消防单位从事驾驶员的工作,时年30岁的他还没有结婚成家,于是家里便为他张罗起了婚事。

2018年2月22日的下午,滦南县的一家婚介所为小李介绍了一位女朋友,女孩儿名叫小英,两人在婚介所的介绍下互相加了好友,见面之后呢,两人对彼此也是非常的满意。

因为对女孩十分有好感,想要进一步发展,所以见面的当天晚上,小邸便请女孩还有婚介所的老板等人一起吃了饭。吃完饭后,其他人都离开了,而小邸便和小英一起开车出来逛街,两人一边聊天一边游玩儿,后来来到了一条小河边,因为两人的年龄都已经不小了,再加上感情投机,又对彼此互生好感,所以不知不觉两人便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当时小英并没有说什么,而且发生关系后,小邸还将小英送回了婚介所。

回家后的小邸,心里非常的高兴,认为自己的婚事终于有着落了。他满心欢喜的等待着和小英的进一步发展,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等来等去,没有等来小英,反倒是等来婚介所老板的一通电话。

婚介所老板告诉他小英反悔了,因此想要小邸拿2万块钱作为补偿。

说实话,别说是小邸,换做普通人,一听就觉得事情不对劲。而小邸和家人也是如此,他们认为婚介所和小英合伙在敲诈自己,所以并没有答应给钱。谁曾想,事后婚介所的老板竟然报了警。

2018年3月1日,小邸被刑拘。9个月之后,他又被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

自己明明没有强迫,而且当时发生关系时都是双方自愿的,因此自己被判强奸罪,小邸当然是不服,为此他坚决不认罪。

后来小邸又提出了上诉,但是却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在狱中,小邸本来还有减刑的机会,但是想要减刑就意味着自己首先要承认有罪,这种做法小邸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因此他宁肯不减刑,也不认罪。

就这样,小邸含冤入狱了三年。

为了还自己清白,小邸一直和家人不停的申诉,功夫不负有心人,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令唐山中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两年之后,唐山中院以强J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了小邸无罪。

因为被错判含冤入狱,小邸的人生彻底被改变,结婚生子、成家立业更是无从谈起,已经36岁的他,依旧还单身一人。因为曾经入过狱,所以出狱后的他曾经找过多份工作,但是最终都因为他有案底而被辞退。

不止于此,因为这段经历,小邸的家人也遭受了巨大的痛苦,经常被人指指点点,整个家族的声誉都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也正因为如此,出狱后的小邸申请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要求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3万余元。

2024年3月29日,小邸收到了河北省唐山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57万余元。与此同时,唐山中院的工作人员还来到了小邸的家里向他和家人道了歉。

虽然赔偿金额和自己的要求相差甚远,但是小邸和家人对此也感到非常的满意,拿到这笔赔偿后,小邸称自己想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

从2018年到2024年,6年的时间,小邸失去了太多,无论是感情,工作还是生活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虽然获得了国家赔偿,恢复了名誉,但是失去的永远也回不来了,而自己和家人受到的伤害,是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的。

虽然这起事件有了最终的结局,但是仍旧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那就是女方同意事后反悔,在索要钱财无果的情况下,反告男方强J,无论是给国家还是给男方,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难道婚介所和女方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除此之外,既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何当年小邸又以强J罪被判刑了三年呢?办案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人员难道就没有失职吗?

最后想说的是,这件事其实也给了大家警醒,那就是男女在相亲的过程中,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中了对方的圈套。而对于那些想要靠婚姻来骗取钱财的人来说,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遵守法律,不要为了金钱而失去了道德底线和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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