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押钞员”朱军不满判决,持枪冲进法院,致三死三伤后自杀

橙汁历史 2023-09-12 19:52:36

2010年6月1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县的零陵区法院中突然响起了一阵阵枪声。

六位工作人员中弹,其中三位当场身亡。凶手行凶后,并没有逃跑,而是讥笑的看着那些瑟瑟发抖的人,随后在众人的面前将枪口对准了自己,自杀身亡。

那么,这名行凶的歹徒是谁?他又为何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呢?

法庭行凶

行凶的人叫朱军,他的职业是一名押钞员。

2010年6月1日,零陵区法院准备庭审一起案件。在法院的门口,出现了一位奇怪的男子。

6月,正值酷暑,所有的人都穿着短袖短裤,但这位男子却全身上下包裹严实,眼戴墨镜,头戴鸭舌帽,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的大衣。

法院门口的守卫叫住了此人,想要对他进行搜身。但是当男子取下墨镜的那一刻,守卫却打消了这个想法,换上了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

原来,这位男子就是朱军。而他与那位守卫,也已经是“老熟人”了。

门卫调侃的问向朱军,穿那么多衣服难道不热吗?但是朱军却默不作声,径直向法院内走去。

门卫也不加阻拦,只是在心中暗暗的嘲讽着:果然是个“怪人”,难怪会受到众人的排挤。

很快,朱军便来到了法庭,他不动声色的坐在了一个角落,默默的观察着法庭上的一举一动。

法庭之上,法官的一句话引起了朱军注意,他轻轻的点了点身旁之人的肩膀,并且小声的询问他,觉得法官做出的决定公正吗?

之间那人摇了摇头,回答朱军:事情或许会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这一回答,似乎坚定了朱军的某种决心。只见他冲到了法庭的中央,从大衣中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那些法官就是一阵乱射。还没等那些法官反应过来,就有人中枪倒地。

现场顿时乱作一团,众人都纷纷急着逃离现场。唯有审判员黄岚保持着冷静,偷偷拨通了报警电话。

但是,电话那头的声音却吸引了朱军的注意,此时的朱军已经杀红了眼,毫不犹豫的就朝黄岚的背后开了一枪。

黄岚中枪倒地,但好在不是致命伤,因此保住了性命。她躺在地上,畏惧的看着朱军,大声的质问:“你的事情我们不是已经处理好了吗?结果也如你所愿,你为什么还要报复我们?”

朱军盯着黄岚,默不作声。望着乱哄哄的法庭,朱军的脸上逐渐浮现出得意的表情。他一脸无畏呐喊道:“你们这些无能的法官,就该陪我一起死!”

随后,朱军将枪口对准了自己,并且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随着最后一声枪响,朱军倒在了血泊之中。

迟到的判决

2010年6月1日,朱军之所以持枪闯入法院,闹出命案,原因正如他在自杀前所说的那样:因为法官的“无能”。

朱军,地地道道的湖南永州人。他的父母都是当地邮局的工作人员。因此,在结束了学业之后,朱军便在父母的推荐下,顺利的进入到当地的邮局工作,成为了一个“押钞员”。

押钞员这一职业,可谓是给朱军戴上了一层光环:钱多事少,还与国家邮局挂钩。

但即使是这样,也很少有人愿意与朱军交往。只因为朱军性格偏执,不懂得人情世故,经常就小事与他人发生矛盾。

朱军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的妻子却因为忍受不了朱军的性格,选择了与他离婚。

虽然儿子被判给了朱军,但是父子俩之间的关系却一直都很不和睦。后来,他的儿子为了离开父亲,竟然选择了当兵。

儿子走后,朱军的性格变得更加孤僻,一个人住在单位楼中,拒绝与任何人打交道。平日里的活动路线就是家与邮局之间的两点一线。

后来,独来独往的朱军还培养了一个兴趣:打篮球。但是,他的身影却经常独自出现在篮球场上,孤独的投着篮。

篮球本应该是一个群体运动,却硬生生的被朱军当成了单人运动。

在朱军的邻居中,也不乏爱好篮球的人。但是他们却不愿意与朱军一起玩耍。有朱军的邻居就表示:和朱军玩篮球,那就是就是在玩命。一旦朱军怀疑有人为了赢而故意撞他,那么那个被冤枉的人就会百口莫辩。

后来,朱军工作的邮局换了一个新局长。就在别人都对这个新局长阿谀奉承的时候,朱军却冷眼旁观,丝毫没有任何“巴结”的念头。

这天,新局长要去某地出差,却不想自己开车,便找到了朱军,想让他载自己一程。

但是朱军却拒绝了新局长的这个要求,并且冷漠的表示:他的工作是运钞,而不是成为新局长的司机。

员工对自己的不屑,彻底激怒了这个新局长,他决定要给朱军点颜色瞧瞧。

这天,朱军照常去到了邮局,想要工作。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的任务被别人给完成了。

朱军一听,立刻就猜到这是新局长搞的鬼。他气愤的去到了新局长的办公室,指着他的鼻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新局长只是想给朱军一个下马威,却不料他竟如此激动。为了不使自己丢了颜面,新局长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那个抢了朱军工作的“替罪羔羊”身上,事情这才得到了处理。

但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新局长对朱军的态度显然发生了改变,邮局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见到了朱军都要退让三分。

原本朱军的生活可以一直继续这样平静的过下去,但是一件事情的到来,却彻底将朱军逼上了不归路。

法律之外的不归路

2006年,朱军独自去到了零陵区法院,申诉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自己违约赔偿金。

零陵区的法院立刻接受了朱军的案件,并着手起了调查。种种证据也证明,朱军确实是有理的那一方。最后,法院判决朱军胜诉。

这一结果是公平正义的。但是,尤其种种流程,零陵区的法院在8个月后才正式对朱军的案件予以了执行。

期间,朱军不止一次去到了零陵区的法院,督促他们尽早解决自己的事情,却受到了法院内工作人员的敷衍:“你的事情不是已经处理好了吗?害怕我们不给你执行?”

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督促中,零陵区法院的门卫认识了朱军。

8个月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如期上门,还给了朱军一个公道。但是,此时的朱军心中却没有任何感激之情,甚至开始怨恨起那些人。

朱军想要给这些法官一点颜色瞧瞧,但是他深知,法院中的都是国家的人,他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

这天,朱军感觉身体不适,便一个人去到了医院进行检查。在看到检查结果的那一刻,朱军顿时如同晴天霹雳:他被诊断得了鼻咽癌,并且已经处于晚期,无可救药了。

回去的路上,朱军正好路过了零陵区法院。回忆起那些法官对自己的不懈,朱军的心中顿时涌现出一个罪恶的想法:

自己已经命不久矣,为何不在去世前,给那些法官一个教训?

朱军的教训,是极端的。他想要让这些人为他“陪葬”。

但是,怎么实施自己的计划,却让朱军犯了难。

这天,朱军陪同邮局的护卫队执行任务,却看见那人掏出一把手枪擦拭了起来。

朱军看着护卫队工作人员手中的枪支,渐渐的出了神。然后,他在不经意间问了一个问题:枪支在换弹夹时,要不要重新拉枪栓?

护卫人员被朱军的话给震惊住,但还是点了点头。朱军故作无事的回答,他只是问问。

但实际上,在朱军的头脑中,已经构思出一个犯罪的计划了。

2001年6月1日上午,朱军凭借运钞员的身份,来到了邮局的枪支管理处,并且在“验枪”的过程中,偷偷的携带出一把手枪和几发子弹。

随后,他便赶去了零陵区法院,并且酿成了那场惨案。

朱军的行为是极端的。在遇到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后,朱军竟然作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他的这一行为,必然不可取的。

看完朱军的故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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