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24〕133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白牛镇王庚先烈士陵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对邓州市白牛镇王庚先烈士陵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确认的请示》(邓自然资规〔2024〕102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1.将该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给邓州市白牛镇王庚先烈士陵园。
2.使用权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你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对邓州市白牛镇王庚先烈士陵园现使用的1.7483亩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和发证。
此复。
2024年8月26日
源自:邓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