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关于责任的问题讨论,起因是一个小偷入室盗窃,他以为家里没人,结果家里实际上有女主人在的,女主人发现有贼后也不敢声张,然后顺手把家里的鞭炮点燃扔进了客厅,结果小偷本来就心虚,突然的爆炸导致他心脏病发死了。
这下好了,小偷的家属居然向屋主索赔50万,认为是因为屋子的女主人故意扔鞭炮,这才导致小偷因为惊吓过度引发心脏病发而死,严格来说,这好像确实没有错。因为以前就有一个案例是开玩笑,结果对方因为大笑过度兴奋而死,开玩笑的小伙最终也是因此做了赔偿的。所以很多网友觉得索赔好像也没错。
但是另一方网友觉得这是小偷,是入室盗窃,这是违法犯罪,是他自己胆小,做贼心虚,是自己把自己吓死的,如果赔了那就是助长歪风邪气。
最后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女主人无罪,不用做出赔偿。女子扔鞭炮也仅仅是希望以此惊醒周围邻居,是出于希望自身安全得到保障,同时也希望能让对方退却,并没有主观的致人死地的意向,所以最后判决无罪。
网友纷纷点赞说判的对,对方自己胆小受惊过度吓死,和别人有啥关系呢?动不动就索赔,偷东西还找被偷的索赔,是不是就不讲道理了?基本上大家都是觉得应该如此判决才对。
不过我想起了以前的另外一个案例,有一个因为追捕小偷,小偷是摔断腿了还是摔死了(具体的忘记了),结果追捕的人却被判赔偿了不少钱,对方也是偷到,后者只是追小偷,却因此被判有责任。
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甚至有醉鬼侵入别人家动手打人,屋主反击后被判刑的,大家应该都有听说过,所以现在有种说法就是还手就是互殴,挨打就只能受着,这到底是代表公正?还是保护邪恶呢?
当然了,公平公正这个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很多事情会因为我们主观的判断而有差异,所以法律条文要完全得到每一个人的认可也很难。
就像无接触交通事故一样,前两天看到一个视频,电动车右转,对面车道汽车正常行驶,电动车主居然因为右转看到对面车道有车,因此受到惊吓而摔倒,这也被当作了无接触事故,大家说汽车真的有责任吗?屋主扔鞭炮吓死了小偷都没责任,这小汽车走自己的路,对方自己技术不过关,自己被吓得摔倒,和汽车又有啥关系呢?
有时候觉得现代的人素质提高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但是动不动就找人索赔,自己走路摔了找店家赔,自己骑车速度快,技术差,说是汽车的出现吓到他了,也要索赔,甚至小偷偷东西因为被失主追而摔伤都要索赔,大家说说,这到底是变的公平了呢?还是变的不公平了呢?你们怎么看待现在的公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