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的未婚妻:潜艇部队军官“杀妻”疑案

振理娱记娱乐馆 2024-08-07 19:24:51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01 大喜

1976年,这是在中国现代史上极其重要的一年——1976年10月,“文革”结束了。在“文革”结束前两个月,有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案子发生了。

1976年7月31日,一个叫路明的小伙背上行囊,两手提着一些糖果、糕点和雪花膏,还有几件新做的衣服,踏上了回乡探亲的路。路明的老家在上海一个县城的郊外,他可不是一般的小伙,身边的人提起他都会竖起大拇指。路明一表人才,相貌好不说,工作还一等一的好,他是海军某潜艇部队的一名干部。而且路明出身也好,他家祖上都是本分的农民,在那个讲究成分的年代里,这可是最好的出身了。

路明还有一个优点,就是特别专一。他马上就要结婚了,他的未婚妻叫邹英,也是个大美人,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幅画,让人移不开眼,凡是看到的人都会在心里感叹:可真是般配啊!而且路明和邹英是青梅竹马,其实更准确一点来说,两个人是亲戚。有多亲呢?邹英是路明舅舅的女儿,也就是说,路明和邹英是表兄妹,所以他俩算是近亲结婚了。

邹英和路明打小感情就好,从来没吵过架,长大以后,两个孩子之间懵懵懂懂的感情慢慢地变成了爱情。在彼此确认了心意之后,两人更是发誓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两人感情是很好,但在不明真相的大人看来,他俩不过是兄妹之间的感情罢了,根本没往别的方面想。

因为邹英长得非常漂亮,所以她成年以后有很多人上她家来说媒,邹英的父母遇到合适的也会劝她考虑考虑,但邹英毫不理睬。拒绝的次数多了,邹英的父母也回过味来了:莫不是女儿早就有心上人了?所以连忙追问她,邹英看没必要再隐瞒下去了,才告诉父母,她早就和路明在一起了,这辈子非路明不嫁。邹英的父母一听,这倒也是桩好事!路明那么优秀,而且这要是成亲了,可是亲上加亲啊,再联想到每次路明从部队回家探亲,两个孩子都要腻在一块儿,分都分不开,以前只当是小孩感情好,没想到真相竟如此。之后,双方父母便坐在一起说了说这桩婚事,不久就给他们订了婚。

说起来,路明这次回乡探亲,其实就是为了尽快盖好房子,跟邹英完婚。路明回来忙房子的事,邹英也开心呀,她整天都泡在新家帮忙。双方父母也开心,都在为他俩的婚事忙活,大家庭里人人都是喜上眉梢。

02 “救命!”

然而,正当所有人都沉浸在这种喜庆的气氛里的时候,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邹英竟然死了。

她的尸体是在一条叫大清河的河里被一位村民发现的,村民吓得马上就报了警。警方赶到河边,把尸体打捞上来。看着这个躺在岸边一动不动、泡得发白的女孩,她的家人、她的未婚夫路明,还有路明的家人,所有人都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一个就快要办喜事的人,一个昨天还好端端的人,为什么突然就死在了河里?!不难想象,那种从大喜到大悲的巨大落差,让她身边的人全都崩溃了。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邹英是在头天夜里出事的。那么她的死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来看看警方这边的发现。

先说县公安局法医在解剖尸体时的发现:首先,尸体颈部肌肉有显著的皮下出血,这说明死者生前曾被扼过(即掐过)或者被勒过。其次,在颈部的外表,法医看到了明显的索沟痕迹(“索沟”是法医学上的专业术语,俗称绳印,是指绳索压迫人体软组织留下的痕迹),从这一点能看出邹英死前曾被绳索勒过。最后,尸体肺部经切片化验,化验出含有水藻成分。法医根据以上发现,给出了鉴定结果:本案系他杀,死者是被人勒死后投入水中的。

但奇怪的是,尸体肺部含有水藻成分,这难道不是说明邹英在落水后还有呼吸吗?关于这一点,法医是这么看的:这些水藻是由于潮水的涨落、波动,被机械性地运送到死者肺部的。为了确保鉴定结果无误,市局也派来了法医再次进行鉴定,结果是一致的。

再来看技术人员对邹英家进行勘查后的发现。首先,警方得知,在邹英出事的那天半夜,邹家电线断路了,也就是说,整个电路在某处断开了,回路中没有电流流通。其次,警方看到,在邹英房间里有张桌子,这张桌子上放着一只灯泡,灯泡上面有模模糊糊的指纹,但是没有办法鉴定出来。询问邹英的父母,他们也不知道为何女儿房间里的灯泡会被取下来。另外,警方还看到有一根打了结但断了的绳子挂在邹英床边的蚊帐架子上。最后,警方发现邹英家的后门半掩着。

通过对附近村民的走访调查,有个放牛的老头在邹英出事的那天夜里,在离大清河不远的地方听到远处的海边有个女人喊了一声“救命!”(当地位于河海交汇处)更要紧的是,过了一会儿,借着明亮的月光,这个老头看到有一个穿白衬衫的男人从河堤上匆匆路过。

这个穿白衬衫的男人会是谁呢?接下来的发现,简直让人惊掉了下巴。

之前提到,邹英家后门半掩着,那么凶手会不会是从后门偷偷溜进来的呢?但是邹英家的人都没有听到头天夜里有人进门、出门的动静。这就很矛盾了,邹英明明就是出门了,当然这个“出门”可能是她自愿走出去的,也可能是凶手胁迫她走出去的。但是为什么家里没有一个人听到动静呢?这是否说明,凶手其实并没有到过邹英家,毕竟如果到过她家,甚至胁迫着她走出家门的话多多少少都会发出动静,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邹英其实是自己偷偷从后门走出去的。但是大半夜的她为何要出门呢?难道说有一个她非常熟悉、非常不设防的人和她约定要在哪里见面吗?这个人会是谁呢?

顺着这条思路,警方来到了路明家。这个一夜之间失去了未婚妻的小伙,简直悲痛欲绝,整个人像是丢了魂魄一样。警方问他话的时候,他没说几句就哭了,正当他抬起双手抹眼泪的时候,一个发现让警方心头一紧。警方看到,在路明的左手背上有四条很细的平行抓痕,而且路明当时就穿着部队里发的白衬衫。到这里,警方心里已经有数了。他们再次找到那个目击到白衬衫男人的老头,老头这次给出了更关键的证词,老头说,他当时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路明。

现在,手背上的抓痕、白衬衫、目击证人的证词,这三条证据条条都指向路明杀害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联想到之前两人有目共睹的感情,而且很快就要结婚了,到底为什么他会对邹英痛下杀手呢?出事之前两人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迹象呢?警方便对邹英和路明身边的人进行了问话。路明这边倒是暂时没有查出什么异常情况来,但邹英就不一样了。

据邹英的父亲说,邹英出事前的那个白天,她像往常一样驾驶着插秧机在田里插秧,但反常的是她把秧苗插得乱七八糟,对于一个插秧老手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邹英甚至把插秧机都开坏了好几次。看到邹英在瞎干,家里人就说了她两句。而且邹英这天饭吃得也比平时少,家里人觉得很奇怪,就让她多吃点,她也没反应。邹英的父亲用了一个词形容她这一天的状态——“颠三倒四”。

尽管邹英行为反常,但因为当时正处在插秧的季节,全家人都忙得脚朝天,根本顾不上她,所以她的家人没有把这些异常情况放在心上。万万没想到,邹英夜里就出事了。

调查到这里,警方已经能够还原出整个案件发生的过程。路明和邹英之间不知发生了什么矛盾,路明动了杀人的念头。他在当天晚上把邹英骗到了海边,趁邹英不注意,路明用提前准备好的绳子紧紧勒住了邹英的脖子,吓坏了的邹英大喊“救命!”这声求救正好被不远处的放牛老头听到。邹英在拼命挣扎的过程中把路明的左手背给抓伤了,不过奈何力量悬殊,邹英最终被路明勒死了。之后路明把绳子从邹英的脖子上解了下来,然后把尸体扔进了海里。路明在返回的过程中恰好又被那位放牛的老头目击到。当然了,至于为何这段绳子后面出现在了邹英卧室里的蚊帐架子上,那就只有路明知道了。漂在海里的尸体由于潮水的涨落、波动,被推到了大清河里,第二天被村民发现。

尽管路明坚决否认邹英是自己杀死的,但目前的证据都指向凶手就是他,所以警方对他实施了抓捕。被捕后,路明依然不承认杀了人,一直在监房里喊冤叫屈。但是鉴于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人不是他杀的,所以他没能被释放。这个案子就这样被搁置了下来。

03 复查

虽然路明的嫌疑还是很大,但嫌疑大并不代表他真的就是凶手。人命关天的事情,已经死了一个人了,如果路明是清白的,难道还要再搭上他吗?这个案子,还真就迎来了转机。这个转机和一个人密切相关,此人就是享誉江南乃至全国的一代名探——端木宏峪。这起案子,就是由“名侦探”端木亲手经办的。

端木宏峪(图片来源于《江南名探》一书封面)

至于他为何现在才出场,又要说回当时的时代背景了。在“文革”期间,端木宏峪也没能幸免,因为他曾经被人说成是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处的“四大金刚”之一,所以无止境的审查开始了,先是被关“牛棚”,后面甚至被赶出了公安局,开始“战高温”。1976年10月,“文革”结束了,不过端木宏峪没有马上被平反,他还没有重返公安战线。他是到1977年才回到上海市公安局治安处工作的,此时他已经53岁了。

有一天,领导把端木宏峪叫到办公室,让他去复查一起凶杀案。端木一听是“复查”,就知道这是件“揩屁股”的工作——前人解决不了的才需要复查,这可比直接侦破一起案子要复杂得多,因为复查过程中必定会遇到许多干扰,如果之前的结论被彻底推翻,那肯定要得罪人。但端木当时刚恢复工作,有任务自然是开心的,而且这是“文革”后经办的第一起案子,意义非凡,必须全力以赴。不用说,端木要去复查的就是这起“路明杀妻案”。此时路明已经被关押一年多了。

端木宏峪翻开两本砖一样厚的案卷,仔细琢磨起卷宗来。他越看越觉得疑惑,这路明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呢?他为何会把自己的未婚妻给杀了呢?端木理了理思路,其实给路明定罪的就是那三条证据:第一是他左手背上那四条很细的平行抓痕,第二是路明当时身穿部队里发的白衬衫,第三就是最关键的一条——有个放牛的老头目击到路明当晚出现在了案发现场附近。不如就从这最关键的一条入手,去找到当时那位目击证人再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没准会有新的发现。

04 穿白衬衫的男人

当时的那位目击证人,即那个放牛的老头是邹英父亲的熟人,于是端木找到了邹英的父亲,在邹英父亲的带领下,在后村找到了那个老头。此人五十多岁,因为长期务农,有一张苍老的脸。老头家院子里一共养了三条牛,端木先是跟老头拉拉家常,然后不知不觉地切入了正题。

端木问:“老伯,76年有个姑娘死在大清河,你还记得吗?”老头连连点头,表示他记得呢,当时还向公安局反映过情况。接着端木问他当时站在什么地方,要具体一点的,老头回答,离大清河三五十米远的地方吧,他说自己当时正打那儿路过,先是听到从海边传来一个女人喊“救命!”只听到一声就没了。过了一会儿又看到一个穿白衬衫的男人在匆匆走路,这人看着是路明,第二天他才听说邹英被人害了。

端木宏峪再三跟老头确认听到的是不是女人的声音,老头犹豫了,他努力地想了想,最后摇摇头说:“我实在记不清了,好像是女的。不过肯定是喊救命的声音。”人命关天的事情,怎么能用“好像”这种模棱两可的表述呢?一句话很可能左右一个人的命运。端木又问老头:“你是第二天先听说死了人,后面才跟人说‘听到有人喊救命’的是吗?”老头回答:“是的。”

从这段对话其实不难看出,有可能老头先入为主了,他第二天得知大清河里死了人,可能头天晚上他确实听到了什么响声,这样一来难免联想到是不是有人在求救。

端木继续问老头:“那天晚上的天气如何啊?”老头回答:“那晚的月光很亮,我记得清清楚楚。”端木又问:“确定那晚那个穿白衬衫的人就是路明吗?”老头很肯定地回答说“是”,并且表示路明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从那人走路的样子来看就是路明没错。所以从这里能看出,老头根本没从正面看清那个人的长相,他仅仅是从那个人走路的样子判断此人是路明。而且,老头第二天得知邹英死在大清河里,并得知头天白天确实有很多人看见路明穿着白衬衫,就把他头天夜里看到的全告诉了邹家。

问话问到这里,端木也明白了,这个老头的证词一点都不可靠。于是他进一步跟老头确认:“那晚果真看到了一个穿白衬衫的人吗?”这下子老头已经有点懵了,他犹犹豫豫地说:“看......到......了。”看来,连究竟有没有看到人,老头都不确定了。

端木知道再继续问下去也没有意义了,便告辞了。

不久后的一天夜晚,端木宏峪带上几位侦查员又出现在了老头家里。这天夜晚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月光明亮得如同白昼,端木是特意选在这天出现的,因为他要做一个实验。端木请老头带他们去当年他目击到穿白衬衫男人的地方。

端木带着几位侦查员跟着老头,来到了一片田野里,站在了老头当年站的位置,而另外有一名侦查员则身穿白衬衫来到了河堤上。端木请老头注意周围的动静,老头不明所以,只能照做。只见不远处的河堤上,那位身穿白衬衫的侦查员匆匆走过。于是,端木问老头:“老伯,刚才你看到了什么?”老头回答:“好像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在走动。”端木再跟老头确认是否当真看见了那个人,老头点点头。

但当端木问他是否看清那人穿着什么衣服时,老头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看清”。端木又抬手示意河堤上的侦查员再走一遍,让老头再仔细看看,但老头再怎么眯起眼睛努力地看都看不清楚,终于放弃了,他无奈地说:“我看不清楚。”这时候,他倒也明白过来了,便没有底气地说:“要么那天晚上我看错人了。”也就是说,老头看到有人从河堤上走过不假,但其实根本看不清楚那人穿什么衣服,更别说看清那人是谁。

老头此时满脸愧疚,有些不敢相信地自言自语道:“照这么说,害死邹英的不是路明?”端木听到他这么说,便严肃地说道:“邹英到底是怎么死的还在调查,但至少说明你当时看到路明的根据是不足的。”老头知道自己犯了大错,连连表示自己是“老昏了头”,“可别干出冤枉人的事儿来啊!”

现在看来,给路明定罪的那第三条证据,即证人的目击证词算是作废了。当然连带着第二条,即路明当天白天确实穿着白衬衫也算是无效证据了。现在还剩第一条证据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路明当时左手背上那四条很细的平行抓痕究竟是不是邹英在反抗时留下的呢?

05 “抓痕”

端木宏峪再次翻开了案卷,拿起当时拍摄的那张路明左手背的照片仔细地端详起来。他发现,路明手背上的创伤很细很细,细得就好像是被针尖划的一样,而且那四条划痕是平行的。端木当下就判断这并不是抓伤的痕迹,因为邹英平时是要干农活的,干活的人怎么可能留那么尖的指甲呢?再说了,手背皮肤的弹性很强,如果在手背上形成抓伤,那必定是断断续续、深浅不一的,不可能像照片上显示的那样一划到底,粗细、深浅都一致。

端木再翻到路明口供那一页,路明关于自己手上的伤是这么说的,他说这四条伤痕是在他挑泥填房基的时候不小心被簸箕上的竹尖划破的。端木判断路明的说法是可信的,他手上的伤痕确实很像是被尖锐的物品划伤的,而不是被人抓伤的。而且路明当时就是在忙着盖他和邹英的新房,盖房的时候受一点皮外伤也是正常的。

到这里,给路明定罪的第一条证据也不攻自破了。路明的嫌疑是大大降低了,但邹英的死总得有个说法,她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06 水藻

之前的复查都围绕着路明进行,现在,该是好好研究研究邹英的时候了。

端木翻到尸检报告那一页,看到“尸体肺部经切片化验,化验出含有水藻成分”这一行字的时候,不禁眉头紧皱。端木也产生了疑问,那就是尸体肺部含有水藻成分,这难道不是说邹英在落水后还有呼吸吗?端木认为,如果水藻是在大气管部位出现的,那倒有可能邹英是死后入水的,因为水的波动作用确实有可能把水藻机械性地灌进大气管里面。但既然是在肺部发现的水藻,那就说明死者入水的时候还没死。他来来回回地仔细看了几遍尸检报告,从报告里能看出来,死者肺部出现了数量并不算少的水藻,而且已经深入肺叶的边缘。从这两点来看,至少说明死者入水的时候还具备呼吸功能,所以应该是死前先被勒过,但没有被勒死,在尚未死亡的状态下被投入水中的,所以邹英的死因是溺死才对。

之前警方判断邹英是被人勒死后扔进海中,然后尸体由于海水的涨落、波动,被推到大清河里的。果真如此吗?端木打算再做一个实验。

他再次带着侦查员来到海边,用稻草扎了一个草人,扔进了海里。他是想看看这草人能不能漂流到大清河里去。一次、两次、三次......经过了多次实验,草人都只能漂到河口,就是进不到河里。端木站在岸边看着随波起伏的草人,心想:海水的潮涨潮落都是有规律的,一个物体,随着海水的起伏而漂流,涨潮的时候物体漂流到什么地方,落潮的时候往往就会回到离原来不远的地方。这尸体看来没法漂到大清河里去啊......在场的一位派出所老所长也说:“我在这儿工作二十多年了,海边偶尔也会发现从大清河漂来的尸体,但从来没见过尸体反向漂进大清河里啊。”所以现在看来,邹英根本不是从海里入水的,而是从大清河入水的。

还有一个证据能佐证这一点。端木之前曾经找过邹英的父亲了解情况,从邹英父亲那里得知,邹英出事以后,家人发现她那双塑料泡沫拖鞋不见了,因此推断邹英那晚是穿着塑料泡沫拖鞋出门的,而在海边,端木看到这一带长满了芦苇,这些芦苇每年都要被割一次。邹英死的时候正值八月,正好是芦苇刚被割掉的时候,被割掉后的芦苇根部很尖,呈三角形,穿着塑料泡沫拖鞋在上面行走绝对是会受伤的。但是尸检报告显示,邹英的脚部并没有创伤。因此可以判断,邹英那晚并没有到过海边,就是在大清河里被淹死的。

07 “提空”

搞清楚这一点,端木又一头扎进尸检报告里面。他拿起尸体颈部的一张张照片仔细地观察着,看着那条明显的索沟痕迹,端木感到自己离真相已经越来越近了。

从这条索沟痕迹可以看出,在绳子的两端结合部有明显的“提空”。如果有人企图从后面勒死邹英,那么索沟痕迹一定是满月形的,即脖子一圈都会有痕迹。但是,这条索沟痕迹并不是满月形的,而是有明显的“提空”,这说明,邹英曾经有过上吊的行为,上吊的时候绳圈因为身体重力的作用被往下坠,才会出现“提空”。

邹英居然上吊过?她难道想自杀吗?这怎么可能呢?!此时,端木又想起了一件事情。之前提过,邹英房间里的桌子上放着一只灯泡,当时邹英的父母也不明白为何灯泡好端端的会被取下来呢?现在,端木想到了一种可能:邹英是不是想把灯泡取下来以后触电自杀呢?

但是,很巧的是那天晚上她家电线断路了,没有电流,所以她没死。然后她又想到了上吊,结果绳子断了,所以当时警方看到有一根打了结但断了的绳子挂在邹英床边的蚊帐架子上。两次求死都没能成功,所以邹英才打开家里的后门来到了大清河边投河自尽,所以她的尸体肺部才化验出了水藻成分。

难道这才是真相吗?

08 大悲

端木又找到了邹英的父亲,经过再三的劝说和追问,这位依然沉浸在丧女之痛里的老人,摸出了口袋里的香烟,点燃了一根,然后猛吸了一口,烟雾缓缓地从他的口鼻里喷出。他的双眼浑浊,眼泪夺眶而出,整个人好像陷入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里,这段尘封了多年的往事,看来今天必须要再次见光了。老人开口就是:“我的女儿邹英,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说完已是泪流满面。

原来,邹英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邹英刚出生的时候倒是个挺正常的孩子,但是当她懂事的时候,家里人发现她的智力好像比一般孩子差,似乎精神方面有些毛病,不用说,这是遗传自母亲。当时就有人在背后议论,邹英这孩子将来活不长。但万幸的是,邹英长到二十多岁都没有发过病,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一直到和路明订婚的时候,邹英都很正常。

但是,之前提到邹英在她死前的那个白天出现了一些异常的举动,比如她把秧苗插得乱七八糟,甚至把插秧机都开坏了好几次;而且那天她饭吃得也比平时少,家里人让她多吃点,她也没反应。她父亲还用一个词形容了她那天的状态——“颠三倒四”。一个二十多年都没有发过病的人,怎么突然就出现异常了呢?

端木宏峪推测,邹英和路明订婚以后她的心情大好,看到路明回家探亲,而且回来的目的就是赶紧盖好房子,尽早跟自己完婚。眼看着房子一天天地盖起来,婚期也一天天近了,邹英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终于能和自己最爱的人结婚了,这对邹英来说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但是,邹英是有精神疾病隐患的,而正是在面对大喜之事时引起的情绪高涨,把她送上了绝路。

她开始出现发病的预兆,比如干农活的时候瞎干一通,比如饭量减少了,整个人处在一种“颠三倒四”的状态。但因为二十多年都没有发过病,所以她的家人根本没当回事,再加上当时正处于农忙时节,就忽略了这些反常的现象。邹英那天夜里精神病彻底发作了,她先是打算触电自杀,失败以后,她又打算上吊,也失败了,最后跑到大清河边跳进了河里。

端木宏峪替路明洗清了冤屈,被关押了一年半的路明被立即释放了。然而在得知真相以后,他的一生,或许因此而改变了。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竹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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