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发生两起讹人事件都上了热搜,一个是上饶玉山县房东郭某“提灯定损”,租客陈某、吴某想退房,结果郭某拿着“探照灯”看看哪个地方有没有磨损,并一一做了标记。那定损场面可谓比刑侦现场还要细致,最后郭某拿着一份赔偿费清单,共计要赔偿10884.95元。
本来1200元的租金,郭某却要让租客赔偿一万多元,这让两位租客咽不上这口气,于是这个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郭某更是被全国人民谴责。
而江西新余1000元的修理费要1.7万元受到网友们的关注。山西一名货车司机,因为在高速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于是通过APP找了这家修理厂,开始协商修理费为1000元,但是在修完车后,修理厂要求付1.7万元的天价修理费,当车主要求修理厂出示配件时,修理厂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修理厂还蛮横地把车主车辆的轮胎和电路板都卸了下来。为此,这件事也闹得沸沸扬扬,让大家愤愤不平。
因为这个事与“提灯定损”发生时间接近,所以对江西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江西旅游业的打击非常大。江西有的景点甚至打出不会收“磨损费”的梗来招揽顾客。而江西省玉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社会上总会有些败类,一个县中难免会有这样的个别人,也不可能立即对其采取措施。”当然也有的网友表示理解,每个地方还是好人多,但也都有一些负面信息和负面人物,不能以偏盖全。
对于江西玉山县“提灯定损”和新余“天价修车费”的负面信息,事情发生时,我们相关部门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呢?玉山“提灯定损”事件,两位租客是找过村委和报了警,最后以4000元了事。这也是网友诟病点之一。本来房东郭某明显是讹人,而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不但没有纠正郭某错误做法,反而让郭某讹到了4000元。
而新余“天价修车费”事件被曝出后,好在当地相关部门迅速介入,修理厂原先把卸下的轮胎、拆下的电路板也装了上去,当地也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一是当事人郭某和修理厂大胆妄为。二是当事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事不犯法,是市场行为,谁也管不着。三是估计郭某和修理厂讹人不是第一次,不然不会这么干。针对江西这两起讹人事件,张律师,请您从法律角度发表一下您的观点。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我们是法治社会,从这两起案件看,我想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我们的法律是比较健全的,所立的法律也规范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江西省玉山县郭某“提灯定损”这个事,租房时,他应该与租客陈某、吴某签订了相关租赁协议,在退房时,他们应该按照《租赁协议》进行相关赔偿。但是从事情发展情况来看,江西玉山县房东郭某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我们约定俗成的习惯来行事,而是按照个人想法和标准来要求租客赔偿,这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作为村委、派出所相关部门起到协调作用,由于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协调的作用,本来房屋属于正常磨损,房东郭某仍要讹诈赔偿,在村委、派出所的协调下,最终两租客还是赔偿4000元。间接上,给房东郭某讹人起到撑腰的作用。所以,我们也应该深入思考,是村民不懂租房规矩,还是民警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才造成郭某如此嚣张讹人事件。
而“新余天价修车费”也是如此,好在交通、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才制止修理厂的讹人行为,山西车主的权益才得到维护。
目前,这两个事江西相关部门还在深入调查中,如果相关责任人出现渎职、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这两件事看,建立快速有效的监督机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特别是加强普法宣传,让人人懂法、知法、遵法,公平正义,诚信经营,才是我们社会和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