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位车主遇到了一件奇葩事儿:他的车后10米处,一位骑车的女子突然摔倒了。这事儿要是放在平时,可能也就那么过去了,但这位女子不简单,她报警说车主肇事逃逸。结果,交警来了,一番调查后,判定骑车女子负主责,车主负次责,原因是车主的车压线了。车主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为了图个清静,还是赔了100块钱。
这事儿一出,百万广大网友就不乐意了。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算不算是“隔空碰瓷”?毕竟,车主的车和女子之间可是有10米的距离呢!而且,车主的车压线,和女子摔倒,这两者之间真的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吗?车主表示,他当时如果知道后面会有人摔倒,肯定会慢慢停车,但问题是,谁能预知后面会发生什么呢?
车主的无奈,也让我们对法律的边界产生了疑问。按照交通法规,车主压线确实应该受到处罚,但这和女子摔倒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说,车主在开车的时候,还得时刻注意后面十几米远的人会不会突然摔倒?这要求是不是有点太高了?
而且,车主还提到,他之所以压线,是因为正常车道被违停的车辆占了,他不得不往左打方向。按照交通规则,这种情况下,后方的骑行女子应该承担预判避让的义务,而不是要求司机去注意后方的车辆。毕竟,司机又不是变道别车,把人家骑车女子别倒的。
这起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责任判定的边界到底在哪里?是不是只要有人摔倒,不管有没有直接接触,司机都得承担责任?这样的判定,真的合理吗?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律是用来维护公平正义的,而不是用来和稀泥的。在责任的十字路口,我们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断。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让群众挑不出意见。
又为碰瓷发明了新的案例[点赞]
郑州不正,南京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