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薛依斯,这回可是彻底火了。事情是这样的:行人违规闯红灯,骑手飙车超速,两人碰了个正着,结果骑手被一辆按规行驶的越野车撞了个正着。按大伙的说法,“死者为大”,都觉得骑手再怎么说也是受害者,惋惜之情溢于言表。可没想到,薛依斯法官的一纸判决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行人负主要责任,骑手次之,而越野车则无责。
这一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最初都无法理解,在传统观念里,毕竟骑手遭受了如此严重的后果,甚至失去了生命,怎么还不是主要的受害者呢?然而,当我们深入去剖析这个判决背后的法律依据时,就会发现薛法官的判决是公正且合理的。
首先,行人违规闯红灯这一行为是事故的起始诱因。交通规则的存在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安全,行人闯红灯是对规则的公然漠视,这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道路上的风险系数。正是因为行人的这一违规行为,才使得后续一系列事件得以发生。
而骑手飙车超速同样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会降低骑手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当与闯红灯的行人碰撞后,又恰好处于越野车正常行驶的路线上,从而导致被越野车撞击。如果骑手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也许能够及时避让闯红灯的行人,或者即使碰撞后也不至于处于被越野车撞到的危险境地。
越野车按规行驶这一事实是判决其无责的关键。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是应尽的义务。越野车司机没有任何违规操作,他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无法预见行人与骑手违反规则后的碰撞结果,并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避免碰撞骑手的事故发生。
薛依斯法官的这一判决其实是在向社会传递一个重要的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则意识至关重要。不能因为同情或者传统观念中的“死者为大”就违背法律的公正裁决。在现代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无论是行人、骑手还是机动车驾驶者,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这一判决有助于提高大众的规则意识,让人们明白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随着这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解薛法官的判决。同时,也在社会上引发了一场关于交通规则和法律意识的大讨论。人们开始反思自己日常的交通行为,也更加尊重法律在判定是非中的权威性。这一判决虽然在开始时让很多人感到意外,但最终却成为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你们觉得这样的判决合理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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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者和违法者,不应该区分强者和弱者,所谓人性化执法本身就是亵渎法律,披着兽皮给别人洗脑。难不成还要支持“弱者”违法!
公平公正的好法官[点赞]
这个才是人民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这才是正义的判罚。
各行其道,违章后果自负。法不容情天经地义。拒绝和稀泥的调解!!!
合理,闯红灯得被撞死没?撞死了也要赔钱,冻结其家属的银行卡。
法官,为你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依法治国
逝者为大不是指死者权力最大,而是指“死亡这件事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你把意外死亡说成这是他人生中的大事,是不是在咒他死的应该?[笑着哭]
红灯区必有斑马线,所以过红灯区要减速,即使是绿灯也要减速通行。明显摩托车超速是引起严重事故的原因。
判得好,闯红灯者自食其果,,祸不及他人,,不然开车的晕死,,法不能给不法让步,,才能实现遵纪守法。
避免网络断案,因为绝大多数自媒体毫无节操,倾向性陈述,断章取义,煽动情绪,却唯独不愿意客观完整的说事,另一方面,大多普通人不具备法律常识,更多依靠情绪判断,尤其网络上这种没有任何成本的廉价判断,更是没能力分辨,完全就是情绪决定一切。
这个没啥争议吧?闯红灯就要承担后果责任,超速死了不是活该么?[哭笑不得]
这才是女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没毛病!
完全合理
判行人全责才正确,因为行人违规才导致一连串的后果,骑手只接受超速处理。
哎!世间所有的不公都是因为命里没有碰到一个懂法,知法,公平执法的好法官![点赞][点赞]
这判决没毛病,我经常看到8、90岁老人或残疾老人过马路看都不看有无车辆是否红灯,就自顾自非常缓慢的过马路,所有车辆全刹车等侯,没办法,不小心撞上倒大霉。
撞死11岁男孩的司机真倒霉,同样的合规开车不同的结果,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被拘留[笑着哭]
依然英姿飒爽。高智商。
人民的好法官[点赞]
现在行人过马路很难,因为马路很宽,有时候绿灯时间也短,腿脚不好的就走不到头。都是开车的,都想正常行驶,但是看到行人就不减速吗?对于行人不可能比机动车跑的快,行人全责有点过于机械了,如果碰见残疾人盲人过马路速度慢就直接轧死吗?
我听说以前广州实行过闯红灯被撞全责,司机不用负任何责任。后面被叫停了。原因就是不用担责之后,司机心中无所顾忌,导致事故更频发。有些被撞的人估计也不服气,应该也搞报复了。公共秩序被严重扰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这才是真正的执法 有法必依社会才能安定
总说路口减速,想问一下大家,减到多少码才叶减速,80公里减1公里也可以说减速了,问题是减到多少时速才叫减速了
这样判罚才是公平公正依法治国
对比南京彭宇案,这才是真正公正的判决!
飙车?side呱呱叫
闯红灯该是在斑马线上,然后交通法是规定了斑马线,路口不得超过30KM/小时
给薛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法律是严肃的;不能用来“讨价还价、和稀泥”。弱者可以庭外帮助,而不是破坏法律的严肃公正。任何时候,无证驾驶的都应当承担事故全责:如果无证不驾车,怎能有事故?
骑手不值得可怜,超速是家常便饭,而且一会把自己当机动车,一会把自己当非机动车,见缝就钻,各种闯灯炸街
没毛病 谁的责任谁负 不能谁死谁有理 [呲牙笑]
希望11岁骑行被撞死的案件的主审法官也搞清楚因果关系吧
终于有一个良心法官了[点赞]
这种判决没毛病
支持!!!
薛法官,建议你去青岛!
判得合情合理,为此法官点赞。
判的不错[点赞][点赞][点赞]支持
[点赞][点赞][点赞]
支持法官[点赞]
支持
这才是法律真正应该获得的解释
法制早该步入正途了[得瑟]👍👍
这才是法律。法律指定不能因他人违法,其他人要连带
欢迎有这样的法官
公平且公正的好法官。
[点赞]
好样的
绝对好法官[点赞]
正
为这样的法官点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犯法,谁买单!
判得好,就得这样,不能老要守法者买单
这样判司机无委屈.
好[点赞][点赞][点赞]
是的,有些人就是不管什么红不红灯
这个法官应该去河北帮忙审案!
判得好[点赞]
支持薛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能不能全国通行,加大宣传力度
判的好[点赞]。这才是秉公执法!人家越野车也是受害者呢!
是你觉得死者为大,骑手不是没有安全常识,是自以为是和满不在乎害了他
判得好
人口大国,更应该法不容情。救助弱者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不能再这样混淆是非了。
如果每次都这样判决,还有那么多的闯红灯的行人?
法律的本质就该是维护公序良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这个法官应该连升三级。。。
按法理办事,不要情绪化非理性化。民族才有前途。
还有一个要素:行人闯红灯时是否在斑马线上?斑马线前机动车必须减速。
违法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
吃了多少回扣
真正的法治思维,法律素养[点赞][点赞]
谁说的 死者为大
这个案子没毛病!
什么叫按规行驶?路口人行道有减速斑马线标志,越野车司机减速了吗?观望了吗?应该都有责任,要不然以后事故更多
非常合理这样判少动脑子,谁闯红灯谁负责。
闯红灯就是自己找死啊,自己找死还要拉上垫背的更可恶了,交地狱去服刑吧
不戴眼镜的女法官好像看得更清楚,有些法官以为戴个眼镜别人就不认识了?理直气壮了?正义化身了?
法官工作严谨查之秋毫[点赞]
这回要给上海点赞
公平 公正 没错
冒着生命危险和政治前途给出的判决
双手赞成
法就是法,违规即错。没啥毛病。比荣城小孩骑自行车强。
不能让合法行为受损
搞笑死了,不这么判还有第二种判法?
所以违反交法就是死刑?可以被司机随意行刑?颠倒的世界!
有啥问题吗?
这就叫规矩!
这法官有能力!依法办事与人道主义关怀是两回.事!
为这个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有道理[点赞]
早该如此,不能让守法被道德绑架,不能只让车辆遵守交规,而行人和电动车摩托车乱撞,出事后车辆还要负责,这才是碰瓷的根源。当然逝者也要得到遵重,但属于保险和用人单位负责
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无辜者没事,才能杜绝违法和碰瓷等行为。
保护好这位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官 交通规则本来就是交通法规 为什么现在在行人眼里真的就是个道德约束的规则心情好了就遵守不好就不遵守 这还不可怕 可怕的是交通法的司法解释 礼让行人这一点 行人闯红灯通过时 绿灯正常通行的车辆也需要停车让行 这不就是交通法面前行人最大么
这个不应该有事故认定吗
尊重事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才是好法官[点赞][点赞]
合理合法,应该这样叛决。否则开车的忒冤枉了
公平,走路,非机动车道上全是行人在走,还不让你,出事了到底是机非机动车的事还是行政的事,一般判罚就是说你非机动车车速太快把他撞了,非机动车道为什么行人能走行人不能在上面走的你在上面走撞你撞死了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