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刘涌被执行死刑前,让亲人在脚镣处塞进一元钱,这是为何

春江说影视 2023-09-01 15:59:46

在我国,死刑犯临刑前,看守人员都会让他交代对家人的遗言。

2003年,刘涌临死前,对妻子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死后,在我的脚镣处塞一元钱。”

这时候的他,语气中带着寂寥和卑微。

然而,被捕前的他,曾经说出“这沈阳地上的一个钢镚,他都得姓刘”这种狂妄的话。

在八九十年代,沈阳的人但凡听到刘涌这两个字都会退避三舍,特别是沈阳的小商贩们,更是惧怕不已。

作为当地有名的黑社会头子,刘涌可谓是无恶不作。这种恶在他小的时候就有所体现。他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父亲是法院的干部。工作多年,积累了不少人脉和资源。这也让刘涌从小就有了称霸一街的资本。

从小学开始,刘涌就仗着父母的资本为非作歹,时常欺负同龄人。刘涌的父亲因为工作繁忙的原因,不能够及时教导他,但他的母亲,每次听说刘涌做了什么恶事,都会无底线的纵容和包庇他。

这也让刘涌从小就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在他眼里,没有父母解决不了的事情。长大后的刘涌作恶的事情也由小变大,从欺负同龄人变成了打砸抢,是当地名副其实的小混混。他多次寻衅滋事,但却因为父亲的实权,让他每每进了派出所却关不了几天就又出来了。这样的情况也让他成为了当地小混混的头目,许多人都愿意在他手底下做事。渐渐地,刘涌的犯罪集团雏形就这样形成。

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偶然的救了当地一家大超市老板。为了报恩,这家老板便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刘涌,还出资为他开了一家超市。从此以后,刘涌便走上了犯罪商业道路。开了一家超市后,刘涌便开了第二家第三家,渐渐地成为了全国连锁超市。但从小就没有好好接受过教育的刘涌,又怎么会是商业奇才呢?他的超市发展之路,不过是仗着自手底下混混众多,以打砸抢等手段,威逼利诱自己的竞争对手给他腾位置。

一次,一个商铺的老板抵死不从,刘涌便纠结自己底下的小混混当众打砸抢他的店铺。围观群众很快便报了警。警察来之后,刘涌也不甘示弱,拿起旁边的棍子就要袭警。很快,刘永和手下便和警察们殴打了起来。一片混乱当中,刘涌摸到了一把枪,对着一个民警疯狂射击,导致这个民警身中59颗铅弹。

这样的恶行,但凡换个人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刘涌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子,不仅循私枉法,还干扰裁判,在他的包庇下,刘涌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出去躲了一阵风声后,他便毫发无伤地回来了。

此后的刘涌变本加厉的利用自己的黑社会手段进行恶意的商业竞争。但凡影响到他做生意的商贩,都会被他用各种手段打压。在此期间,他还结识了当地的高官马某东。刘涌每次犯事儿,只要钱到位,这个高官就会为他摆平一切事儿。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涌和自己的犯罪集团终究是被绳之以法。2000年7月11日,刘涌和老婆在逃往俄罗斯的路上,被黑河边境边检人员发现。被捕后,刘涌也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在行刑前,他分别和自己的老婆哥哥告别。抽了两支烟,喝了一大口白酒后,便委托妻子在他的脚镣中塞一块钱,他迷信的说这是去黄泉路的买路钱。

刘涌罪恶的一生也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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