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一个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的间谍被抓获以后,只判了一年六个月,这是不是太仁慈了?
近日媒体报道,国内某一个农业科技公司原总经理钟某,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以合作的名义,先后向境外情报机关违规出售五种稻种。
在获得大量的利益以后,又创办了一家农业科技公司。利用农业科技公司与境外合作,长期大量出卖我国的优质稻种。
大家都知道,粮食是国之根本。自古以来行军打仗,粮草先行,可见粮食的重要性。这个钟某却把我国的杂交水稻种子,从研究分析、到科学调查各种资料,出卖给了境外间谍的有关部门。对我国粮食生产方面造成了严重的损坏。
2024年1月被抓,钟某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六个月。这个刑期,令广大网友不解。既然定性为间谍,定性为非法提供情报罪,为何只判一年六个月?
在老百姓心目中,凡是间谍都应该是死罪,更何况他涉及的这些有关情报,都是国之根本,为什么判刑那么轻呢?
他为境外情报部门提供那么多有用的情报,获得巨大的个人利益,给我国的粮食生产造成那么大的影响,可以说是损失无法估量,也无法挽回。如此严重,如此丧心病狂。为何没有对其用极刑?
感觉很可笑,如此严重的间谍罪,只判了一年六个月。到底是法律上有漏洞?还是其中另有原因?
看过很多在量刑方面,让老百姓无法理解的案件。比如说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几年。比如说一对夫妻在山上挖花草树木网上出售,被判三年六个月。难道这个间谍罪还没有他们严重吗?
向境外出售有关情报又被定性为间谍,为何在量刑方面却是轻飘飘的?一带而过?这样的量刑,这样的处罚,能起到警示作用吗?能有震慑力吗?实在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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