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任用、进一步使用、破格使用、另有任用各有啥含义,有何区别

职场熙熙攘攘 2024-08-05 21:32:38
大家在干部的任前公示、任免消息中经常会看到诸如提拔使用、进一步使用、破格使用、另有任用等表述,那么这些表述都包含着什么意思呢!相互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来为大家简要捋一捋。 一、提拔任用这个应该比较好理解,所谓提拔,就是任用到更高的职务或级别上。比如,副科长拟任命为科长,副处级的县委副书记拟任命为正处级的县长,都属于提拔使用。 按照现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提拔任职一般都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且必须进行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 如果在干部的考察公示或任前公示中出现“拟提拔使用”这一表述,那就意味着拟任用的职务比现任职务行政级别更高,属于职务上的晋升。 二、进一步使用这个也是在干部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表述,它的基本含义是:在原任职务级别不变的情况下,拟任命为更为重要的领导岗位。 综合公布的各类实例来看,所谓的更为重要的领导岗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意思: 1、位次前移到更重要的岗位。什么叫做位次前移?什么叫做更重要的岗位?这个涉及到领导干部岗位的隐性台阶问题。 大家都知道,干部的级别从低到高就是那么10级。但是,虽然是同一个行政级别的岗位,这里面还隐含着一定的阶梯性。 比如,在乡镇同为副科级干部,乡镇武装部部长、副镇长、党委委员兼副镇长、党委副书记,这几个岗位,在单位里面的排位是不一样的,有着明确的排位规则。一名副科级的乡镇武装部部长,要晋升为正科级的镇长,看似只差半级,但一般很难由武装部的部长直接晋升为镇长,通常需要经历副镇长、党委委员兼副镇长、副书记等隐性台阶。 再比如,在县里同为副处级干部,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县委常委兼副县长、县委常委兼副县长兼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委专职副书记,在单位里面的位次也是从低到高依次排列的。通常来说,一名副处级的副县长要晋升为正处级的县长,需要经历常委兼副县长、常委兼副县长兼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或县委专职副书记这么几个台阶,极少有从普通的副县长直接提拔任命为县长的。 也就是说,一名普通副县长被任命为县委常委兼副县长,位次前移了,岗位更重要了,虽然行政级别没有变化,但进步了,这就叫做进一步使用。 2、转岗到主要领导岗位。所谓主要领导岗位,通常是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比如,县长和县委书记都是正处级领导职务,但在一个县里,显然县委书记是主要负责人,是”一把手“。那么由县长岗位转任县委书记岗位,岗位更重要了,就属于”进一步使用“。 3、由部门领导转任地方领导。在干部的管理上,有条条、块块的区分。所谓条条,就是上下是某一条业务线的,比如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局这就属于条线系统,条条上的领导通常属于机关的部门领导;所谓块块,就是行政区域上的管理体系,比如省、市、县、乡,就属于从上到下的区域管理体系,块块上的领导也就是地方领导。 相对来说,各级机关的部门领导管理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比较单一些,而各行政区域的领导则是综合性全面管理,所以显然岗位更为重要一些。由部门领导转任地方领导,也就属于进一步使用了。 比如省教育厅厅长和地级市委书记都是正厅级职务,但厅长属于省直机关部门领导,而市委书记则是地方主要领导,那么由省教育厅厅长转任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就属于”进一步使用“。 4、部门内部调整。也就是说,在部门内部也存在同级别干部位次不同、岗位重要性不同的情况,如果在内部由一般岗位调整到重要岗位上,也属于进一步使用。 比如,在省直机关里面,二级巡视员在级别上相当于副厅级,但并不是领导职务,如果由二级巡视员任命为副厅长,级别虽然没有变化,但岗位更为重要了,这就属于进一步使用。 进一步使用,虽然并非提拔任职,但按照现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任免程序上,很多和提拔任职是一致的,也都必须进行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当然,和提拔任职使用相比,拟进一步使用的考察程序相对会简单一些。 三、破格使用在干部的任前公示上,也偶尔会看到“学历破格”等这样的表述。从字面上来看,所谓破格就是突破既有的规则、规定。如果干部的提拔表述为”XX破格“,那么肯定是在这个方面不符合干部提拔任用的规定,但又因表现优秀或岗位特别需要,而决定加以提拔任用。 破格主要是破的哪些格呢?从干部任用的实际来看,年龄方面的破格基本上没有,主要是学历、工作年限、任现职时间、基层工作经历、拟提任岗位下一级任职年限等方面的破格。 按照现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在这些方面都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比如,在学历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任现职时间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由副职担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这些规定都是硬性规定,非常明确和具体。 但为了选拔真正优秀的人才或是满足某些岗位的特殊需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在严格把握破格提拔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允许破格提拔,其前提就是“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 什么叫做“特别优秀”?一个是有重大贡献;二个是工作实绩突出;三是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什么可做“工作特殊需要”?一个是职位有特殊需要的,比如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二是专业岗位急需的,比如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三是贫困地区急需的,也就是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四、另有任用在干部的任免消息中,也经常见到这一表述。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就是已经免去现任职务,下一步将拟任新的职务,但具体是何职务暂时还未确定。 那么,“另有任用”意味着什么呢?在大多数情况下,另有任用是以时间换空间,给组织以考察和调整的时间,以便进一步明确被任用人的岗位。比如,干部的现任职务虽已经免去,但有可能拟任职务的考察、研究程序还未完成,或者拟接任的岗位暂时还没有空缺出来,那么就需要一段“另有任用”的调整时间。通常有这么3种含义。 1、多用于平级调动。一般情况下,免去现职被宣布“另有任用”后,平级调动的情况比较普遍。 2、也有得到提拔重用的情况。有的在宣布“另有任用”后,后续得到了进一步使用或提拔任职。一般而言,在本地区、本系统提拔重用很少用“另有任用”这种说法,往往是有空缺岗位,且经过考察程序和研究后,才会公示,所以很少存在等待新的任命的情况。而跨区域、跨系统的提拔任用,则可能会出现“另有任用”这一表述,因为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来讲,并无提拔其到其他地区或系统重用的权限,所以在免职时,虽已经明确了干部提拔重用的下一个岗位或去向,但也不能由本单位来宣布,所以往往就会用“另有任用”这一表述。 3、也可能是换取调查时间。在一些情况下,“另有任用”是在为组织争取审查调查时间,以便在掌握问题干部违纪违法的确切证据后,做出后续的处理。 也有一些干部,被发现了问题后,调离原任岗位,宣布“另有任用”,然后调整到另一个工作岗位上,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宣布处理。 五、这些表述之间的区别通过以上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所在已经非常明显: 1、拟提拔使用,意味着干部的职务将得到晋升,级别将得到提高; 2、拟进一步使用,意味着干部的职务级别不会变化,但将会获得更为重要的领导岗位; 3、破格使用,往往意味着这名干部表现特别优秀或者拟就任的岗位特别需要他,在突破一些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提拔使用; 4、另有任用,所包含的意思比较广泛,一般情况下后续是平级调动、调任,也有可能后续会跨地区、跨系统提拔重用或进一步使用,同时也不排除是在为问题干部的调查换取时间或排除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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