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多久能到批下来?这是很多救助对象非常关心的事。从最近几年各级下发的文件来看,审批期限越来越短,看起来是越来越为困难群众着想了。
且慢,请勿高兴太早!
审批期限变短还不是好事吗?当然是好事。我想说的是:实际操作起来没那么简单。
有的地方规定2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30天;有的地方规定是三十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天。
但是,照我看来,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或者是不明确期限,在实际工作中,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
每个镇民政办、每个县民政局从事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就那个把人,你觉得按时间节点办结可能吗?
比如镇级,每天都有人申请低保,总不能今天申请,明天就走访吧?得聚在一起,分时间段,这星期走访这个村、下星期走访那个村;做材料要不要盖村里章、镇里章?送民政局要不要时间?材料不合格要不要返回修改?还有民政局安排的低保常规业务要不要做?
对于民政局也同样如此,那个人既负责审批,还要下村抽查。也要完成上级常规业务,还要去开各种会,也要往上送各种材料。
既然不能按时走完流程,材料上的日期不就违规了吗?从申请到审批结束可都是需要填时间的啊!
不要紧,先不要填日期,等审批结束最后再一起填上就合规了。
所以,申请人不要提我是什么时候申请、你该什么时候审批结束这样的话了。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本身不该责怪业务人员。毕竟分身无术。
有很多政策要求与实际工作是脱钩的。低保审批只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