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绍兴一个女士在网上实名举报,声称自己因为生意不好,资金紧张,就把老公手表放在某网络平台上面出售。在等到买家联系后,就联系见面并进行了线下交易。
但是当钱刚一到账就马上被冻结了,而且湖北十堰的警方直接找到自己家里,对自己丈夫进行了关押。要求自己把交易的金额进行上交,这样导致冻结的40万加上上交的40万,一共达到了80万的损失。
警方给出的原因是这笔钱属于涉诈资金,需要把钱追回来还给受害者。但是该女子质疑,自己是正常的交易,怎么可能辨别的了对方资金是不是有问题。自己也没有能力去调查对方的底细,而且为什么资金在别人账户上没问题,一到自己账上就马上被冻结了。
这件事也带火了“远洋捕捞”这个词,“远洋捕捞”的意思就是指的,外地警察不通过本地管辖,直接对企业或者个人进行执法。这在原则上是不符合规定流程的,广州也被爆料发生了近万起的“远洋捕捞”,一些政协委员也发声称要避免“逐利性异地执法”。
其实这件事要分开来看,“逐利性”这个才是重点,正常的异地执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一般也会跟当地的警方进行合作或者报备。有的地方会存在一定的本地保护,对轻微违法执法力度不大,所以异地执法可以更好的打破当地的保护行为。比如曾经某地的不法催收就是依靠异地执法才打掉的,这种异地执法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逐利性”的异地执法,是为了增加当地的收入,对资产进行查封或者冻结。例如文章开头说的这件事,如果该事件没有任何隐情,就是如该女子描述的那样。这件事就跟湖北十堰的警方没有多大关系,因为这件事是发生在绍兴,就算执法也应该是由绍兴警方执法,这也不可能存在对当事人保护的问题。
其实目前大家对“远洋捕捞”最诟病的问题在于这种有问题的资金是不是应该由受害人来承担,并且还得自己举证自己没问题,这就有点不合规了。
类似的事件也不止这一起,在网络平台上一搜就会发现这样的事件非常多。最近还有一个在苏州做二手车的大博主也发视频说自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因为卖了一台车,自己的资金也被冻结了。而且也是湖北的警方穿便衣上门收集资料,最后结果会怎样还不知道。
不过该博主粉丝很多,流量也很大,并且对整个过程进行了拍摄,所以可能还有一定的监督。但是更多的普通人,如果能保证自己在这种事情中能够全身而退,毕竟做生意也不可能把别人底细查清楚。
如果这种情况增多,也会对做生意的人是个打击,大家都会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对于经济的发展也是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