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主要是指在2014年9月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由于处于新老两种退休制度的衔接过渡期,相对改革前退休的人员和改革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人员相比,被称为退休中人。
按照时间概念来划分,在2014年10月到2024年10月期间办理退休的中人,称为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在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中人,称为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中人。
十年过渡期中的退休中人,由于养老金的计算,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在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中包含了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个部分。在基本养老金部分包含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
由于退休中人的职业年金属于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内容,也要纳入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一个部分。但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相比,属于补充养老金的范畴,是由单位的基金管理,是相对独立的一个体系。
虽然现在已经是2024年5月份了,但在部分地方的养老金计算中,也还没有完全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退休中人拿到的养老金也只是按照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在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中,不包含职业年金。在这些地方职业年金实际还没有计发,需要等到养老金重核以后,才能重新计算并核定的养老金中体现职业年金。
在养老金重新核定已经完成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退休时,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地方,职业年金是随养老金一同发放的,在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中实际已经包含了职业年金。
但在有的地方,虽然养老金已经重新核定并计发,但由于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没有完全到位,导致了职业年金不能按时解缴,无法准确核算个人账户存储额,包括本人和单位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率,所以在计发的养老金中只是基本养老金,没有包含职业年金。
在这些地区需要当地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完全入账,当地完成向省级职业年金基金的解缴,才能正常计发职业年金,但不管今后什么时候完成解缴,都会从领取养老金的当月开始补发。
所谓的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金,从2014年10月与基本养老保险一同缴纳,缴费基数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总的缴费比例为12%,其中单位的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管理。
工作人员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还要领取职业年金。目前职业年金主要是按月领取,计算办法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办法相似。即由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70个月,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95个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虽然是按照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的,但属于终身领取。个人账户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领取完成以后,由统筹基金发放;职业年金是相对应的计发月数领取完成以后停止发放。
个别地方之所以会出现职业年金在退休后不能及时计发,除了养老金计算方式没有理顺以外,主要还是财政困难导致的。对于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于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是按照空账来管理的,在工作人员退休时,由财政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率部分。
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如果退休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财政要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来补足职业年金账户本息,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这就导致当地的职业年金不能按时解缴,从而影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的按时计发。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形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职业年金,一般都会在退休中人的养老金第二次重核以后,与重新核定的养老金同步计发;但只是按照老办法预发养老金的地方,职业年金要等养老金重核以后才能计发;个别地方由于财政困难,导致职业年金不能及时计发的因素也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