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两地最新人事任免,涉及县长等

闽南网 2024-11-02 09:50:18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1号)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选举:

陈 林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县长

现予公告。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0月30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选举:

龙运俊、田锦良、舒 钊三位同志为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0月30日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3号)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表决:

田锦良同志为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龙运俊同志为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剑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0月30日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罗建国为黎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华昌的黎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学瑜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洪州人民法院庭长;

吴 雁为黎平县人民法院坝寨人民法庭庭长;

吴 晨为黎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德兵为黎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 瑶为黎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徐业梅为黎平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副庭长。

免去:

董永标的黎平县人民法院洪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 晨的黎平县人民法院坝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涛为黎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左克刚的黎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黎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剑河人大、黎平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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