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行业丨六月全国各省储能最新政策汇总

芷蕾水电 2024-07-11 18:30:31

6月,全国多地纷纷发布了储能相关政策,共计40余条。江苏、山东、安徽、湖南、辽宁等省份在储能领域的政策意见相继出台,内容涵盖了新能源配储、新型储能入库申报、需求响应、锂电池及储能材料、储能规划等多个方面。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各地政府对新能源储能产业的高度重视,也为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6月各地储能政策汇总

1

江苏省

配储不低于10%*2h

6月12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我省陆上风电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落实储能配置。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983号)要求,新增陆上风电项目(全部自发自用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除外)均应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装机容量、时长2小时的新型储能(包括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严禁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变相收取资源费等不当的市场干预行为。

鼓励用户侧储能参与

2024需求响应开始申报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2024年迎峰度夏需求响应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启2024年需求响应申报工作。申报和核定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6月30日。涵盖时间为:迎峰度夏期间(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此次需求响应采取“一次申报、阶段邀约、市场竞价、随时调用”模式组织调用。每次需求响应启动前,通过平台、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直接通知,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开展竞价。

江苏省将鼓励用户侧储能等

参与实时需求响应

鼓励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将工业可中断负荷、楼宇空调、充电桩、用户侧储能、数据中心等已具备实时需求响应能力的负荷资源,按照《江苏省负荷聚合商实时需求响应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接入江苏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实时需求响应子平台)、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交三方协议,积极申报参与实时需求响应。

另外,对于钢铁、水泥等高载能用户,通知规定,应做到应纳尽纳、应报尽报:积极推动年度电力负荷管理方案用户参与申报,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特别是钢铁、水泥等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大型高载能用户及具有可调能力的全量工业用户,参与全省非工楼宇空调智慧调控能力建设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写字楼等非工用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报尽报。

鼓励通过配置储能

积极促进消纳能力提升

6月18日,江苏省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迁市水利局、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数据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和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其中提到,积极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鼓励通过配置储能等手段提高调峰能力,在电网消纳紧张的区域,鼓励通过配建(租用)储能、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电网承载力,解决出力与负荷时序不匹配问题。

储能技术驱动绿色能源转型

与产业提质新路径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提出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深入实施产业提质培育行动、能源绿色转型行动等“碳达峰八大行动”。

方案明确

1.产业提质培育方面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降碳。积极推广绿色能源利用,统筹5G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布局,鼓励基站采用储能加可再生能源的供能模式。支持数据中心和基站结合采用储能、氢能等技术,拟建项目应合理选用液冷、分布式供电等技术,并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绿色电力交易等方式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培育壮大绿色新兴产业。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前瞻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基因与细胞、元宇宙、未来网络与先进通讯、储能与氢能,抢占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新赛道。

2.绿色能源转型方面

推进新型储能科学布局、有序发展,提升地区供电裕度。推广以电为核心的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鼓励增量配电网、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引导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2

山东省

6月20日,山东能源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度新型储能入库项目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七类:锂电池储能调峰、压缩空气储能调峰、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煤电储热深度调峰、制氢储氢调峰、调频储能以及其他新型储能调峰。

其中锂电池储能调峰项目要求不低于100MW/2h,且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压缩空气电电效率和液流电池交流侧效率要求不低于70%。

严格消防风险管控,配套CO、VOC或H2等复合型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具备完善的消防预警和防止复燃措施。

此外文件明确,无备案证明或申报截止日期后备案的项目、没有土地证明材料的项目、锂电池类协议租赁率低于30%的项目、近三年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企业申报的项目、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得入库。23年未按期开工及租赁率低于30%,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3

安徽省

发布电源、储能接入和电网互联前期工作管理指导意见

6月13日,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源、储能接入和电网互联前期工作管理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提到电源接入工作原则:

1.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应符合电源接入系统设计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发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不得提出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对于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电源项目,可整体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3.对于市场化并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应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配置电化学储能电站及火电灵活性改造等调峰能力配置的要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4.根据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以及相关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红色的区域,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经报请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可暂停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的区域,应开展专项分析,在电源消纳空间受限时,经报请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可暂停电源项目接入。

4

湖南省

推进“新能源+新型储能”

融合发展

6月18日,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和商务厅联合发布《湖南省锂电池及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计划”),巩固提升全产业链优势,加快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技术布局,构建具有湖南特色和优势的锂电池及先进储能材料产业体系。

在场景应用方面指出

1.加大终端应用牵引

建立应用牵引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无人机、低空飞行器、中小船舶等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技术的联合开发。支持比亚迪、广汽、三一等新能源车企扩大在湘新能源汽车产能,布局开展新一代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技术开发,承接动力电池产能扩张。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制修订车网互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支持在新能源汽车换电站、超级快充站有序开展“光储充换检”一体化综合站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光储充一体化”充电桩下乡项目。

2.拓宽储能应用场景

结合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推进“新能源+新型储能”融合发展,扩大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应用场景,加快培育稳定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支持国有企业及其他投资主体利用充分发挥资源、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参与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分配收益。

5

辽宁省

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

印发实施

6月20日,沈阳市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明确了沈阳市储能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600MW左右。

详细的规划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24项内容,可以概括为4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两步走”的发展愿景。到2025年,全市储能产业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培育形成5-8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聚30-50家储能产业相关企业,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6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全市储能产业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培育形成10-1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聚50-80家储能产业相关企业。

第二,明确了“一核、两带、三圈”的空间布局。一核是以铁西区为核心,依托铁西区雄厚的产业发展基础,打造全球领先的储能产业基地,建设国际一流的新型现代化储能产业集群。两带以铁西区为核心向浑南区和大东区两翼延伸,分别形成“铁西至大东储能生产走廊带”和“铁西至浑南储能科技走廊带”。三圈为储能生产研发圈、储能示范项目圈和储能产业协同创新圈。

第三,明确了6大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构建储能创新体系;二是统筹布局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化发展;三是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市场化步伐;四是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推进规模化发展;五是推进多元示范应用,增强产业竞争力;六是规范储能项目管理,健全政策标准体系。

第四,完善了相关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鼓励先行先试、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推广合作、建立考核机制等5项保障措施,让《沈阳市储能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更具可行性。此外,河南、陕西、甘肃、上海等地均发布了工商业分时电价调整政策,推动储能经济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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