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执法部门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不时出现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处罚案例。福建的一位老农陈老伯因卖菜获得14元的微薄利润,却面临高达10万元的罚款,这一事件成为了一个鲜明的案例。这一处罚被法院认为过于严苛,引起了公众对执法部门权力行使和责任平衡的担忧和质疑。
陈老伯在2019年9月以122块五的价格购买了邻居的菜地上的70斤芹菜,然后将其转卖给蔬菜批发商,仅赚取了14元的利润。然而,第二天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抽检,发现这一批次的芹菜属于不合格产品,包括陈老伯卖给蔬菜商的70斤芹菜。令人不解的是,这一事件发生后将近两年的时间,市场监管部门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了陈老伯的14元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然而,陈老伯未能按时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在2022年12月催告陈老伯家属缴纳罚款,并于2023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一审阶段,法院对这一处罚表示异议,认为罚款数额过于高昂,不允许进行强制执行。市场监管部门随后提起上诉,但在二审中维持了原判。法院的判决认为该处罚过于严厉,引发了对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应该取消这种高额罚款的思考。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思考,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管理部门行使权力的方式以及责任的平衡。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管理部门应始终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为出发点,制定合理和公正的处罚措施。过分严苛的处罚不仅容易引发社会的不满和不公平感,还可能导致公众对执法机构的失去信任。管理部门在行使权力时,应加强对处罚措施的审慎考虑和合理估计。根据具体情况,量化和适度地划定处罚幅度,避免给个体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此外,管理部门还应加强与法律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争端。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增加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避免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应该积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合理合法的抗辩和申诉,维护公平和正义。福建老农陈老伯因卖菜获得14元而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的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思考。管理部门在行使权力时,应注重权力与责任的合理平衡,避免过分严苛和滥用权力。而公民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环境。只有在法治框架下,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才能得以实现,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和进步。
怎么算的话 三鹿老总不得被凌迟啊
这个罚可以认,不过要全行业一视同仁,加油站的,鬼称的,卖假货的,贪污的等等,都要按同比例处罚
卖核食品的不比这几十斤不合格菜危害更大吗?什么只罚了那么一丁点???
敲诈勒索!
这种情况应该惩罚生产者,你让一个小商贩去辩别疏莱合不合格,那要你监管部门有何用?
用药太狠了`药死人了吗?
有些法规应该扔进历史的垃圾桶!
食品安全无小事,无良媒体不要带节奏
到底不合格的是啥,食品安全无小事,小编说清楚,不要误导
芹菜一般都不用喷农药,怎么会不合格?
最该罚是质监部门,上市前为啥不搞质量监测
卖假药的处罚都没这么~~~~
谁罚的?
有没有考虑邻居也有责任也该罚,毕竟安全无小事?
这种执法部分就该取消,或者取消其罚款的权利
“法院回应大快人心”我怎么就乐不起来呢?!
攮了他!
权利机构无人监管
有点问题也不应罚老伯,他并不知道有问题,有问题也应种菜的负责,应該是农药超标,问题是芹菜一般不用打药。
种这菜的咋不罚[???]
杀一儆百
一看就是编的。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驳回就完事了。哪来的一审?
律师怎么不发声明了?
这个市场營理负责人该死
打劫
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小编这样编是何居心?
气油卖九块合法,卖六块犯法[???]
应该撤销处罚,这里就是个扯淡的裁决。
没死人之前大家都却得是小事,食品无小事,市场监督部门是按照法律最低处罚符度执法,假如不是这样,检察院会找你的麻烦的
怎么大快人心了 是拘留了还是判刑了
强盗抢钱。
如果是卖刀的人,看他们还敢不敢罚!
罚款没有时效间限制吗?
这种高农残菜确实不能吃,怎么管目前无解,你买的卖相很好的一把蔬菜,可能刚刚施用过农药,也可能菜贩子买来刚喷过保鲜之类的药物。有的酱菜,露天摆放售卖,,大夏天的连苍蝇也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