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是在货物尚未发出或无形资产、不动产尚未交付、或劳务、服务尚未提供之前,向购买方预收的款项。预收款是否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一、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般来说,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即一般情况下,预收的货款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对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二、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开具了发票。根据增值税规定,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先开具发票的,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三、纳税人提供劳务、服务,在未提供劳务、服务之前预收款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对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金融商品。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因此,在金融商品转让之前预收款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五、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无形资产、不动产未交付之前预收款项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注意:预收款项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并非意味一定不用缴纳增值税。对特殊情形下,预收账款要先预缴增值税。比如: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要先预缴增值税;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要先预缴增值税。
作者:黄时光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