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察眼里只有钱时,法律就是个笑话,摇身一变,就成了捞钱的有力手段。
一、警察为搞钱,41次敲诈勒索群众。
据多家媒体报道,2024年5月25日,海南琼中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原民警、教导员吕帅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对吕帅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吕帅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各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2年,吕帅利用在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担任民警、教导员等职务,通过查处交通违法、检查商铺、查办案件等方式,以限制人身自由、违规使用警械、违法扣押财物、高额罚款等理由相威胁,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非法拘禁无辜群众,勒索财物共计人民币达31.7万余元。
针对吕帅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之前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2019年至2021年,吕帅以车辆交通违法、商铺违规经营、消防设施不合格、安全检查不达标等为由,采取言语威胁、非法搜身、使用警械、随意殴打等方式,先后41次敲诈勒索群众财物30万余元;利用职权违规插手民间经济纠纷、非法拘禁当地群众,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看了吕帅变身罪犯的相关通报,你不得不承认,警察一旦动了歪心思想弄钱,这方法可谓是层出不穷,花样翻新:
言语威胁你不就范,就非法搜身,搜身再达不到目的,就使用警械殴打……同时,还不忘利用人民警察的职权,堂而皇之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你不服,就对你非法拘禁,直到你乖乖把钱奉上为止!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一般人都难以经受住吕警官的这些手段,普通人只要看到警察一亮明身份,再加上警察那副义正言辞的模样,只需几句威胁的话,瞬间就能把你震慑住,更别说还要搜身和殴打了。
可见,这警察想弄钱,简直就是易如反掌,手到擒来!
二、警察略使手段,刑责变身成了15万。
看到这位吕警官捞钱的手段,使我想起了近日在网络传得沸沸扬扬的“公安副局长喊冤案”来。
最近网络上,原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沈承刚网上实名喊冤,称自己被诬陷“徇私枉法罪”获刑2年6个月,刑满出狱后申诉被驳回,不得已才上网公开喊冤。
同时,关键证人七星关区检察院原检察官曹宣祥也和他一起现身,称自己是遭刑讯逼供才作了伪证,从而致使沈承刚蒙冤。而曹宣祥本人也因该案被了判1年、缓刑2年的刑责。
左为沈承刚,右为曹宣祥。
法院认定的案情原由是这样的——
2015年1月31日凌晨,汪某和翟某在酒吧因一句玩笑话,翟某被汪某用酒瓶砸伤了眼睛,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公安局刑事立案后,为免于刑事责任,汪某找人与翟某协商,愿意赔偿15万元。
为此,翟某妻子找到了在七星关区检察院工作的舅舅——检察官曹宣祥,曹宣祥找到时任公安副局长的沈承刚,在沈承刚的帮助下,公安办案人员重新鉴定了伤情,将重伤二级改成了轻伤一级。由此,汪某逃脱了牢狱之灾,翟某获得了15万元赔偿。
谁知4年之后,汪某因参与当地某村支书的黑社会组织犯罪而被判刑13年,导致这桩4年前的旧案也被翻了出来,让检察官曹宣祥和公安副局长沈承刚都吃了官司。
据沈承刚说,他当时根本不知道有酒吧打人案这回事,也没参与其中帮助汪某脱罪。而曹宣祥说,他之所以承认找沈承刚帮忙,是因遭到了刑讯逼供,扛不住才作了伪证。
两人今天之所以喊冤,据沈承刚描述,完全是因已落马的腐官——时任毕节市委书记的周建琨想整自己有关。
了解了沈曹二位的喊冤原由,从现有公开的信息来看,我们无法判断他们到底有没有参与那起徇私枉法案。但从案情经过不难看出,在该起案件中,完全可以确认一个事实——确有警察徇私枉法的犯罪事实发生。
也就是说,翟某的伤情确因重伤二级改成了轻伤一级,并籍此获得了15万元赔偿;而汪某确因伤情的重新鉴定,籍此逃脱了刑事处罚,从而免除了牢狱之苦。
不管是谁主使了这桩案件,从中都可看出,当警察想要弄虚作假时,刑案是可以免于起诉让你逃脱牢狱之苦的。既然要逃脱牢狱之苦,那就得付出经济代价,翟某故此才获得了15万元的赔偿。
简言之,当法律成了摆设,失去公平公正的威严后,刑责是可以用金钱来交换的!
回头再看看海南的那位吕警官,当警察一心想谋利时,法律就完全变了性质,彻底成了他们捞取钱财的有力手段。
司法系统如此的蝇营勾当,最终深受其害的,都是些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