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遭开水泼烫,仅称“恶作剧”是逃避责任!
广东韶关一6岁女童在学校竟被六年级男生兜头泼开水,导致严重烫伤。然而,当地教育局和学校却轻描淡写地称这是“恶作剧”,并无故意。这种态度简直令人震惊!
学校和教育部门作为防范欺凌的第一线,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将如此恶劣的行为定义为“恶作剧”,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欺凌行为的纵容。
我们不能容忍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尽快调查清楚,还原事实真相。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该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欺凌,而不是急于撇清责任。
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尊严,让校园成为和谐美好的地方,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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