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未成年少女遭同校3男生轮流猥亵,学校警方不作为令人痛心

过往人生的艰难 2023-06-02 21:38:08

事件经过

据报道,今年3月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有两名少女在外出打吊瓶时遭到同校三名高年级男生轮流猥亵长达80多分钟。其中一名少女未满14岁,应属于强制猥亵儿童,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是,当地警方将此案定性为普通治安案件,并仅对涉案人员从轻处罚,其中一名男性因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未被拘留,一名男性因年龄问题也未被拘留,只有一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据受害者家属介绍,此案明显有强制猥亵、公共场所猥亵(出租车)、聚众猥亵等情节。而涉案男生进行了语言威胁,称两名女孩要是报告老师,就会“传死”她们。此外,受害者家属还表示,事发后,13岁的小丽精神状态受到了影响,晚上常常失眠且莫名其妙流眼泪,他们已带她到医院做了精神检查和治疗。小可家属介绍,事发后有一位自称女儿学校股东兼投资人的高姓领导给他致电称,“你家小女孩平时主动找男孩的行为是有的”“孩子就是受了点委屈”。

强烈谴责涉案男生的行为

对于涉案男生的行为,我们应该强烈谴责。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且,他们的行为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的角度,都应该严格处罚这些涉案男生。如果不加以严惩,将会对未来的社会秩序和人类文明造成严重的威胁。

学校和警方的不作为令人痛心

除了涉案男生的行为,学校和警方的不作为也令人痛心。学校是教育未来的一代的地方,应该负起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但是,该校却没有有效地保护学生的安全,而是通过对受害者家属的电话威胁来掩盖事实。警方的不作为更是让人无法接受,他们应该依法办案,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他们却将此案定性为普通治安案件,只对涉案人员从轻处罚。这种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不敏感和纵容,不仅无法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也会给未来的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

学校和警方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学校和警方的不作为,我们应该要求他们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学校应该对涉案男生的行为进行严肃调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警方应该重新审视此案,依法严惩涉案人员,并为受害者家属提供必要的关怀和帮助。如果学校和警方不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那么他们就无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

结语

总之,针对北戴河两名少女遭同校男生轮流猥亵的事件,我们应该强烈谴责涉案男生的行为,同时也应该对学校和警方的不作为表示失望和谴责。我们需要不断提高社会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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